愛心的說法可大可小,畢竟都是摻雜著個人的利己思想,也會造成不同的后果。單純就社會意義而言,愛狗人士的愛心行動很大程度上非但不利于社會發展,更是多方面地在給這個社會帶來極大的不穩定,同時也在挑戰社會的公理和法紀。
首先就是愛狗人士用這種利己的愛心,脅迫社會群體去順從適應于他們的需要,不僅在損害著部分社會大眾的利益需求,也在破壞著穩定的社會秩序,比如說引發廣泛的地域黑、網絡罵戰、現實爭斗、更甚至有外國勢力的參與等等,他們的愛心便是這么的狹隘自私,為了自己的目的已經到了伙同外邦人攻擊同胞的地步。
其次就是破壞法律法紀,即給狗下跪事件中對人的尊嚴、人身自由與安全的侵犯,為了掩飾自己丑陋的內心–踐踏別人的尊嚴來獲得內心滿足,便以“狗是人類的朋友,我們得保護它,防止它們受到傷害”的高尚光環來蒙蔽眾聽;在高速攔車救狗中,逾越法律的底線,非法代替執法機關行使執法權,同時,能夠被預見的是高速隨意攔車,后車躲避剎車不及時導致追尾將引發重大的交通事故,他們能夠承擔的起嗎?為了所謂的愛心,將所有的生命置之于不顧,那么這樣還能算的上是個“人”吧。
最后把一些事講明白:一、愛狗人士的愛心行動必須得套上個枷鎖,不能再容忍他們這樣胡亂鬧下去;二、愛狗人士既然對肉用狗的來源有所懷疑,那么歡迎舉報,而不是自主主張,逾越權力;三、被救助的狗,不是說救完了,愛狗人士就掙個美名和搏個社會熱度后就拍拍屁股走人了,自己攤的大餅自己吃下去,不要把責任直接推給社會,社會公眾沒欠你們什么;四、既然身而為人,還請干點人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