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人去世后土地應如何處理,農村未來的方向在哪里?這兩個問題都是很實際的農村問題。先回答第一個問題:
一、農村老人去世后土地應如何處理。
目前農村的土地的承包權,絕大部分地區都是25歲以上人的,25歲以下的人是沒有田沒有地的。這土地根據目前政策,還有30年不變化,也就是農村人說的,生不加,死不減。按照這個政策發展下去,土地的承包權將來是阻礙農業發展、影響農民生活和和睦的很大問題。主要表現在:
【1】分田地時男多女少的人家
以最近說,重新分田地是在一九九五年前后,那一年是所有人都可以分得田地的。分時是不論男女老少的。
那時家庭成員中男孩多、甚至都是男孩的家庭,經過20多年的發展,娶妻生子,現在變成了幾個家庭,人口大增,可面積依然是大家庭時分得的,沒有增加。
即使老人過世了,年輕人的小家庭可分得一點老人的田地,但依舊是有不少的失地人口。
【2】分田地時女多男少的人家
分田地時,有的家庭女孩多、甚至都是女孩,經過20多年的變化,女孩全都出嫁了,這樣的家庭有超出人口的田地,甚至田地無人繼承 ,都被她們親房人家擁有了。
【3】分田地后光生女的人家
有的家庭分田地后,光生女孩,女孩出嫁了,老人過世之后,田地沒有主人了。但發的證件上,田地依然他們是主人。
他們的親房人家就成了受益者。
【4】分田地后光生兒子的人家
分田地后,有些人家光生男孩,男孩大了又組成了新的家庭。他們基本是失地的農民。老人去世了,兄弟之間能分到的很有限了。
【5】參加工作離開農村的人家
有些人家分得田地后,其子女或因讀書、或因參軍等參加了工作,拿到了“鐵飯碗”,徹底離開了農村。
他們的老人過世后,這田地只有他的親房人才能耕種了。
【6】分的田地已作他用的人家
分的田地,經過幾十年的變化,有的人家部分田地建房了,有的人家部分田地挖塘養殖了,有的人家部分田地辦場地、建廠房了。
【7】分的田地已經賣給別人的人家
有些人家分的田地在街邊、在路邊,已經私自賣給人家建房了。所售得的錢遠遠勝過耕種。
【8】分的田地已經被征收的人家
有些人家分到田地后,被征收了,雖然田地沒有了,但獲得了一定補償。這些補嘗勝過耕種的經濟收入。
【9】五包戶人家
分到田地的五包戶,老了后,根據政策規定,他們還是田地的承包主人。只有他們的親房人家才能耕種了。
總之,農村老人過世后,根據政策,他們的田地只有其子女或親房人家受益了。
總之,這種前后達60年不變的土地政策,老人過世后,要么是其子孫享有,要么是其親房人享有。雖然名義上土地歸集體所有,60年不變是受法律保護的。即使是沒有田地耕種的同村莊人,也沒有辦法。
二、農村未來的方向在哪里
本來人均面積就很少的農村,由于土地存在上面的種種原因,未來可能出現要種田地的沒田地種,不用種田地的,田地在那荒著或做著其它用途。
農村人,特別是那些失地農村人,今后的路只能朝農業以外的其它行業發展。
由于耕地面積的不足、農業收入的偏低以及生產工具、生產技術的進步,未來農村從事農業的人口應大量減少。工業、商業、服務業是未來農村大多數人的發展致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