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步車”顧名思義是指代替人雙腿前行散步的車輛。在"代步車"前面加一個前置定語“老年”就成為"老年帶步車“。而老年代步車的概念是指年老體弱尤其雙腿無力,行走或站立有點困難的老年人專用。方便他們就近臨時出行。它的功能是輸出功力比較小,電動型,速度低,和輪椅車尺寸大小差不大,無防護沖擊安全外罩,車速和行人的走路速度差不多。按照《交通法》的相關規定定位:老年帶步車不能和電瓶車、殘疾車甚至自行車放在同一層次考量,更不能夠和卡車、汽車相提并論。老年代步車屬于運載工具,但是決對不是交通運載工具,更不是法律意義上的交通運輸工具。因此,老年帶步車既不可以在馬路機動車道上行駛,也不可以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更不被允許進入高速公路。一旦進入上述三種路段行駛就屬于違法、違規。雖然警察暫時不找你麻煩,不過萬一發生交通碰撞事故,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責任自負。換句話說,代步車違法了交通規則,吃虧的是自己。而老年代步車的活動范圍僅限制在小區、人行道或公共綠地、公園、購物中心、醫院和步行街等行人步行的區域。它的法律定位和輪椅車差不多。也就在法律層面上不存在上牌照的說法,也根本不存在上牌照的可能性。
而事實上,在現實中,我們也經常看到有一些老人把老年代步車作為交通運輸工具使用。一大早行駛在機動車道路上,開到了公園又在公園的綠地上行駛,這不就成為了萬能車輛了嗎?什么路都可以行駛,什么地方都可以去。雖然暫時沒有人去管理,城管人員也不去過問,特別是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潛在風險非常大,非常危險。在此,建議擁有代步車的老年人為了您的生命安全,為了您的家庭幸福,為了您的健康長壽請嚴格遵守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規。
中國已經全面進入老年社會,代步車的發明和出現給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帶來了方便和快樂。增加了他們的活動區域,為他們融入社會提供便捷。據我所知,政府是鼓勵代步車投入市場化運作。也肯定不會收回,更不會取消。而對于有污染的燃油、燃氣代步車是需要逐漸被電動代步車所取代。目前還沒有聽說購買代步車有補貼一事。我的分析不知是否對,也希望聽聽您的合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