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到教育局工作,是許多教師求之不得的事情,也是普通教師職業生涯的夢寐以求。

以下回答內容,特指編制內教師正式調動到教育局工作。嚴格說起來,是調到教育局下屬的事業單位,或業務上密切相關、由教育局代管的事業單位。而且,在編制性質上,必須是事業對事業、教師對教師,不然是無法實現正常調動的。
或許有教師問,身邊有的同事被教育局調去,一待好幾年,工資關系仍然在原學校,評職稱也通過原學校,是怎么回事?這種情況屬于借調,時間久了屬于長期借調。這種現象過去較多,在本輪事業單位改革中是被禁止的,原有的要求限期整改和清退。至于教育局或下屬單位遇到某些突擊性工作,抽調所屬學校非一線教學人員幫忙,時間幾天到上月不等,任務完成后還回原學校,這叫臨時借調,當屬正常。
此外,學校教師編制人員,根據工作需要提拔重用,如學校校長或其他校干,按照組織人事管理程序,調任教育局公務員崗位,則另當別論,不在本問答涉及范圍之內。
那么,調到教育局工作需要哪些條件呢?
1、中小學一線教學骨干教師,學歷知識水平較高、教研教改能力強、有較豐富的教學工作經驗、善長組織指導教學,有機會被調入教學研究室,專門從事教學研究、創新改革和教學業務指導工作。

2、中小學校干熟悉教育法律法規,工作認真,有一定的學校管理、組織督查、落實能力和經驗,有機會被調入教育督導室工作。
3、優秀的音體美特長教師,女校干、女教師,有較好的活動組織和指導才能,有機會被調入局相關業務科室工作。
4、學校財會人員,業務熟練、工作認真細致、廉潔奉公,有機會調局從事財務或審計工作。
世有伯樂,然后有千里馬。上述人員和條件還要有個前提,那便是有人發現并推薦,又恰巧需要這樣的人。千里馬常有,伯樂卻不常有。這就要看個人的知識、能力、表現和人脈關系,看誰能善抓機遇。
調到教育局工作有什么利弊呢?
有利的方面:
一是見多識廣、接近領導、鍛煉進步快。只要虛心學習、大膽工作、善于總結、積極表現,有機會得到進一步提拔重用,或轉公務員崗位也不是沒有可能。
二是在職稱評聘過程中占據優勢和先機。近水樓臺先得月,教師職稱的評聘,教育局起著關鍵作用,同等資格條件下,在局里工作往往被優先推薦。試想,沒有高級職稱,怎么去檢查指導下屬中小學的中級、高級教師?況且本來就是教師中的嬌嬌者。
三是可以享受到在局里工作才能享受到的某些待遇,這是普通中小學所不能比的。

不利的方面:
1、調局里下屬單位工作,在經濟收入上沒有在學校、特別是鄉鎮學校高,因為沒有績效獎勵、教學質量獎、班主任補貼、鄉鎮工作生活補助等,有的地方還沒有第十三個月的工資(年終獎)。同時,也沒有機會參入諸如優質課、教學能手、名師、優秀班主任等榮譽稱號的評選。
2、在教育局工作跟在學校教書相比,工作性質不同,要求更高、更為嚴格。無論是工作態度、工作作風,還是形象自律,一旦適應不了,把握不住,很容易產生高高在上的傲慢心理。或不作為、或亂作為,造成工作被動失誤,給下添亂,給上添堵。如果因此被“退貨”——調回原單位,那么不僅個人名譽受損,工作進步的希望也就渺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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