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社會好了,人走帳清還說得通。
當然也有部分是年底結賬。
17年之前還不是這樣的,記得當時我們是在做一個消防項目,17年3月份進場,8月份就做完了整個工程,而當時工程款只拿到了80%。剩下的20%一直拖到19年才結清。

不過在這兩年開始,越來越人性化了。甲方直接付款到每個工人工資銀行卡。然后剩下的項目款統一發給項目部。每個大一點的工程都是這樣子做了,還有部分項目,還是會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這種情況。
出現這種情況怎么解決?
首先,我們可以自己內部協調。如果協調不通的話。就可以找當地勞動局來協調。
其次,如果還是解決不了的話,我們可以找法院,或者律師來解決,當然要拖欠多的話,就可以!少的話最好是自行解決!
想要了解一些偏門方法,也可以關注后私信我。我有妙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