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如果看過電影《新龍門客棧》,就應該會對里邊由甄子丹扮演的那個大太監曹少欽有些印象,他的原型就是我們今天說的曹吉祥,在電視劇《大明風華》中也有曹吉祥幫助明英宗復辟的故事。至于說曹吉祥叛變一事,嚴格來說并不能算是曹吉祥叛變,而是他的養子曹欽發起的叛亂行為,而且這件事本身也還是有些疑點的。
曹吉祥其人
曹吉祥是永平灤州人,小名吉祥,因為家境貧寒,早年在同鄉的影響下,閹割后進宮做了一名小太監。在明英宗時期,曹吉祥因為參與“奪門之變”,幫助明英宗朱祁鎮從景德帝朱祁鈺手中奪回皇位而得到明英宗的重用,一時之間權傾朝野。
明朝時期的太監不僅僅是在后宮做奴役,他們還大量參與朝廷的政治、軍事等事務之中,一些貧窮家庭的孩子甚至將做太監當成了出人頭地的一條出路,比如導致“土木之變”的大太監王振就是在多次參加科舉考試名落孫山后,為了實現做官的理想,選擇了凈身當太監。
明太祖時期,宦官制度也得以發展,形成了十二監、二司、七局的規模,一些大太監在禮儀上享受外官三、四品的待遇,廣泛地參與到朝廷的禮儀、文移(也就是公文辦理)、使令(指差遣、傳令)等一系列政治活動之中。到了明宣宗朱瞻基時,太監參政已經形成了制度化,本應由皇帝批閱的奏疏,也交給了司禮監太監批紅,太監成為了皇帝執政的主要幫手,這樣一來,宦官的地位也得到了更進一步的提高。
當時,民間自我凈身或請人閹割的現象非常普遍,為了杜絕這種不正常的情況,早在洪武時期,朱元璋就曾嚴令:“如果有人敢閹割他人之子,也要將此人閹割,并將其沒入官府為奴。”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朱元璋又在《大明律》中明文規定:“敢于閹割他人者,杖責一百,流放三千里。”目的是杜絕閹割成風的不良社會風氣。但是,閹割之風還是無法杜絕,因為一些窮苦孩子的確沒有其他進入官場的途徑,做宦官就成了他們的選擇之一,曹吉祥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閹割后入宮的。
曹吉祥入宮以后,就在大太監王振的手下做事,由于他為人聰明,頭腦靈活,非常受王振的喜歡。王振當時是明英宗身邊的紅人,在明英宗朱祁鎮還是太子的時候,王振就在他身邊侍候他,曾受命輔導朱祁鎮的學業,所以,明英宗朱祁鎮也將他當做自己的老師,對他言聽計從,有了王振做靠山,曹吉祥在宮中的發展也比較順利。
明朝的太監參與軍事行動的有許多,比如,明成祖朱棣發起“靖難之役”以及后來他遠征蒙古的時候,他身邊的許多太監就曾立下不少戰功,如鄭和、劉通劉順兄弟、王景等人,曹吉祥在入宮后也參與了不少的軍事行動,正統元年(1436年)十一月,曹吉祥就曾帶兵對入侵莊浪的蒙古兵進行圍剿,曹吉祥因作戰勇敢,受到朝廷的表彰。
正統四年(1439年),曹吉祥升任司設監右監丞,不久,朝廷派兵征討麓川的思任發,曹吉祥被任命為監軍;正統六年(1441年),曹吉祥被朝廷派駐鎮守云南,隨后,又再次參與征伐麓川,曹吉祥在作戰中身先士卒,屢立戰功,在麓川平定后,曹吉祥于次年返回了京城。正統九年(1444年)正月,明英宗派出大軍征討兀良哈,曹吉祥與成國公朱勇、太監劉永誠等人分兵數路進發,曹吉祥負責率部從出界嶺口出擊,曹吉祥在此戰中也再次立下軍功。
隨著曹吉祥不斷建立軍功,他的地位也得到不斷的攀升,正統十一年(1446年),明英宗下旨對宮中的五位有大功的太監進行獎賞,分別是:王振、錢安、高讓、曹吉祥、蔡忠,曹吉祥名列第四,可見此時的曹吉祥在太監中已經有較高的地位了。正統十三年(1448年),曹吉祥再次受命與寧陽侯陳懋等人一起到福建鎮壓鄧茂七發起的農民起義,曹吉祥負責指揮軍隊中的精銳——火器營。
正統十四年(1449年)七月,瓦剌軍隊侵犯明朝邊境,明英宗朱祁鎮決定北伐親征,八月十五日,在突然發生的“土木之變”中,明英宗朱祁鎮被瓦剌俘虜,大太監王振也被憤怒地將士殺死。不久,明英宗朱祁鎮的弟弟朱祁鈺繼位,就是景泰帝,也叫明代宗,尊明英宗朱祁鎮為太上皇。曹吉祥并沒有受到王振的牽連,依舊被景泰帝的重用,景泰三年(1452年),曹吉祥與劉永誠一起負責京城的軍務,皇帝能夠讓他負責京城的軍事防務,應該說景泰帝對曹吉祥是非常信任的。
在土木之變中被俘的明英宗朱祁鎮,第二年就被瓦剌放回來了,景泰帝朱祁鈺一直將他幽禁在南宮之中長達八年之久。景泰八年(1457年),隨著景泰帝的身體出現狀況,再加上,他又沒有子嗣來繼承皇位,曹吉祥與大將石亨、翰林侍講徐有貞密謀廢掉代宗,重立英宗,希望通過擁立明英宗再次登基,獲取擁立的大功。
景泰八年(1457年)正月十六日三更時,曹吉祥、石亨等人進入幽禁朱祁鎮的南宮,發起“奪門之變,”護衛著朱祁鎮進入皇宮,宣布“太上皇復位”。“奪門之變”之后,參與此事的徐有貞、石亨、曹吉祥等人成為了有功之臣,得到了豐厚的獎賞:徐有貞被封為武功伯、華蓋殿大學士,以兵部尚書銜進入內閣;石亨被晉為忠國公;曹吉祥獲得了大量的田產、房屋的封賞,其養子曹欽升為正一品的都督同知,兩個侄子曹鉉、曹鐸被任命為錦衣衛世襲指揮僉事,不久也升遷為都督,曹吉祥成了炙手可熱的人物,與其子侄一起被稱“曹門四虎”。
曹吉祥叛亂始末
徐有貞、石亨、曹吉祥等人因功受到明英宗的厚賞,逐漸地發展到恃寵而驕,他們大肆收受他人賄賂,謊稱這些人也對“奪門之變”有功,向明英宗為他們討要官職,僅石亨一人的門下冒功的就多達四千多人,曹吉祥門下也達到了兩千多人。徐有貞、石亨和曹吉祥就是通過讓他人冒功的辦法賣官鬻爵,時間長了,明英宗對他們就逐漸反感了,就開始逐漸疏遠他們。
曹吉祥等人不僅大肆受賄,還驕橫霸道,欺壓百姓,搶奪良田,搞得朝廷烏煙瘴氣。徐有貞、石亨和曹吉祥三人之間也不團結,相互勾心斗角,在曹吉祥和石亨的暗算之下,徐有貞最先失寵,被貶為廣東參政。曹吉祥和石亨不知收斂,反而變本加厲的專權,明英宗為了解除心頭之患,借用文官和錦衣衛的力量,最終成功地將石亨叔侄下獄,不久石亨死于獄中。
石亨死后,曹吉祥有了兔死狐悲的感覺,他知道明英宗下一個收拾的可能就是他了,惶惶不可終日,雖然曹吉祥每天做事小心翼翼,但是他的養子曹欽卻毫無收斂,這時候,明英宗已經暗中派錦衣衛對曹氏子侄進行監視。有一次,曹欽動用私刑拷打家人曹福來,被言官彈劾,明英宗就借著此事下了一道敕旨,告誡大臣們要謹守法度,奉公守法,實際上就是有敲打曹吉祥和曹欽父子的意思。對于明英宗的用意,曹欽也有些警覺,因為,明英宗在緝拿石亨余黨的時候,也是先下了一道敕旨,這明顯是明英宗要對曹家動手的信號啊!
面對這種情況,曹欽決定鋌而走險,先下手為強,只有主動對明英宗動手,才有可能避免遭遇石亨同樣的下場。據說曹欽在決定謀反前,問其門客馮益:“歷史上有沒有宦官子弟當天子的?”馮益說:“您的本家魏武帝(曹操)就是。”馮益的回答也給曹欽的謀反增加了不少信心。
曹欽在動手之前,讓他的死黨、掌管欽天監的太常寺少卿湯序幫他選擇一個吉利的日期,湯序為他選了七月初二這天動手。在起事前,曹欽召集手下死黨聚會,商議具體行動計劃,令曹欽沒有想到的是,他的死黨中有一個叫馬亮的,擔心事情不成,將會受到牽連,馬亮就偷偷地向恭順侯吳謹和廣義伯吳琮告了密,吳謹和吳琮得知后大為吃驚,連忙又告訴了懷寧伯孫鏜,此時的孫鏜正準備奉明英宗之命,率兵西征甘涼地區,手里掌有兵權。
時間緊急,孫鏜連忙草草寫了奏疏從長安西門的門隙里遞進去,將情況向明英宗朱祁鎮進行了報告,明英宗得到消息后,立即下令將宮內的曹吉祥抓捕,并下令緊閉九門,全力平定曹欽叛亂。曹欽此時也得到消息已經泄露的報告,此時,他已經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立即帶著手下宣布起事,他先是趕到奉明英宗之命監視他的錦衣衛百戶逯杲的家中,將逯杲殺死,然后又帶人沖上朝堂,殺死了左都御史寇深,并砍傷了在東朝房的吏部尚書李賢,并威逼李賢給明英宗寫奏疏,為他辯解,說自己今天的行為是被人逼的。
接著,曹欽又帶人開始攻打皇城,但是,由于明英宗已經早有準備,皇城始終打不下來,于是,他又讓人放火焚燒。這時候,孫鏜和太平侯張謹帶兵對曹欽等人進行圍剿,在一番激戰后,曹欽等叛軍大敗,曹欽逃回家中后,孫鏜帶兵追擊而至,在無路可逃的情況下,曹欽投井自殺,他的另外幾個兄弟曹鐸、曹鉉等人都被官兵誅殺,三天以后,在宮中被捉拿的曹吉祥被押赴西市凌遲處死。這就是曹吉祥叛亂的整個經過。
曹吉祥叛亂的疑點
《明英宗實錄》中對曹吉祥謀反做了詳細的記載,但是,后來人們對這件事還是存在一些疑點,而且一些記錄也存在前后不一的情況,比如,在《明英宗實錄》中記載沒有記載參與曹欽謀反的人數,在嘉靖時期文人高岱的《鴻猷錄》中記載的是有幾十人;而鄧元錫在《皇明書》中記載說有五百人。不管是幾十人還是五百人,這么一點人曹欽就敢起兵造反?所以說,曹吉祥、曹欽謀反的說法,還是值得商榷。
從我們對曹吉祥謀反這件事進行分析,其實,這也算不上什么謀反,只能說是曹欽狗急跳墻,對逯杲等錦衣衛監視、舉報他而采取的報復行動,如果說他真的想謀反,他應該直接去攻打皇宮,何必要先跑到逯杲家里殺掉逯杲呢?再一個,他讓李賢幫他寫奏疏辯解又是什么意思呢?真想謀反就完全沒有必要再向明英宗解釋了嘛!由此可見,曹欽的本意也并不是要殺掉明英宗自己做皇帝,而是想除掉那些在明英宗身邊對曹家不利的人,迫使明英宗改變對曹家動手的想法而已。
特別是曹吉祥,史書記載說,按照曹欽的安排,由曹欽在宮外采取行動,曹吉祥在宮內接應,但是實際上,曹吉祥在宮內并沒有什么準備,明英宗輕易而舉就將他擒獲了,說他謀反,確實有點冤,他完全是被曹欽牽連進去的。
不僅如此,明英宗事后對曹吉祥余黨的處理也非常令人生疑,按照《大明律》的規定,只要是涉及謀反的,不論主犯還是脅從,都要全部處死。但是,明英宗對曹吉祥余黨的處理可以說是十分寬仁,明英宗只是讓他們“致仕”,也就是“退休”了事。從這里看來,明英宗也知道曹吉祥謀反一事并不是證據確鑿的。
之所以明英宗對曹吉祥以“謀反”定罪,我分析,極有可能就是明英宗為了打擊曹家勢力,消除曹吉祥以“奪門之變”功臣身份干擾皇權的一種手段,明英宗只是將曹欽的行為進行了放大,將其作為除掉曹家的借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