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網友你好,對于你的問題,我可以肯定的答復你,你不交社保是個錯誤的決定。當然,如果你不愿意繳納了,可以辦理停保及退保手續。
我實在不知道你為什么會在繳納了五年社保之后,不想再繼續繳納了。你提出的“50歲可以一次性補交社保嗎?”如果是因為要到60歲才能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太遲的話,我覺得大可不必。國家的社保政策越來越嚴。有很多人因為到老弱的時候沒有社保養老保障正悔恨交加呢,而你卻有條件繳納而不愿意繳納,難道你也想成為她們中的一員嗎?而且,國家的社保政策現在越來越嚴,已經不允許補繳社保了,你想等年老了再補繳,已經非常不現實了,所以,還是勸你趁現在能繳納的時候,盡量繳納吧。當然,如果,你想了解社保補繳政策的話,我也可以為你介紹一下。
眾所周知,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每個人其實都是非常關注自己年老時的養老問題的,年老時能有一份穩定的養老金收人是每個人都希望的。但是,根據國家目前的政策,權利與義務對等,要想年老時有一份穩定且逐步增長的養老金,那么,在年輕的時候就要參加養老保險并繳納足夠的養老保險費。但是,由于人們的認識不同或者經濟方面的原因,許多人到了領取養老金年齡時,才發現自己從沒有繳納過養老保險費或者繳費不足15年。這個時候,他們看到和他們同齡的人都領到了養老金,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心里難免會有些失落,并且希望能補繳養老保險費,然后也能享受養老待遇。那么現在究竟還能不能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了呢?今天,我就來和大家談談這個問題。
大家知道,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共有三部分組成:一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二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三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今天,我們主要介紹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補繳問題。
一、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政策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第七部分“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中規定“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也就是說,無論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其達到法定領取養老金年齡時可以領取到養老金的必要條件都是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
二、養老保險費補繳的相關政策
1、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此外,很多地方也出臺政策,明確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得以事后追補的繳費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從以上的規定中,我們看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有中斷或者以前繳費年度有欠費的,都不得補繳。只有社會保險法實施(2011年7月)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才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比如:有一個男性參保人,今年60周歲了,是2010年參保的,至今已經繳納了9年養老保險費,距離繳滿15年還差6年,那么他可以繼續延遲繳費至65周歲,然后再一次性補齊剩下1年的養老保險費,這樣就可以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了。
再比如,有一個男性參保人,今年60周歲了,是2013年參保的,至今已經繳納了6年養老保險費,距離繳滿15年還差9年,那么他只能繼續延遲繳費至69周歲,然后才可以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
2、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對于補繳的政策是比較寬松的,不像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那樣不允許補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達到60周歲時,如果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補齊至滿15年。也可以在參保的時候進行補繳。
比如,有一個參保人,今年50歲了,距離60歲領取養老金還有10年的繳費期,與1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還差5年。他可以在參保時向前一次性補繳5年,伺候按年繳費至60歲;也可以現在按年繳費至60歲,再一次性補繳5年的保險費,然后辦理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
3、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繳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這種情況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說,如果一個參保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不能享受城鎮職工養老金待遇,又不愿意延遲繳費至滿15年,那么這時候,他可以把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繳費至滿15年或一次性補齊至滿15年,然后享受相應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舉個例子來說,比如有一個女性參保人,今年55周歲了,職工養老保險只繳了3年,顯然不能滿足領取養老金的條件,但是,她是2011年7月以后參保的,按規定必須逐年繳費至滿15年才能領取養老金。她嫌到時候67歲年齡太大了,不想等了。那么她可以轉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至60歲,再向前一次性補繳7年,就可以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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