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風俗重男輕女是由來己久的。如今經過法治教育,男女平等已大大提高。但仍有些地方,家庭財產理所當然歸男孩繼承。出嫁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假若準去爭奪家庭財產,倒還落個不明事理。如今堤主反映的這個問題就是很好說明。
堤主提到,拆遷時岳父家分得十套房子。這確實是一個很大的財產,作為一個出嫁女兒,是應當適當的去爭取一下自己應得部分。
根據說父母都有退休金,看來應是城市拆遷。不管按家庭成員共同財產考慮,還是按父母財產考慮,作為女兒分得一兩套是應該的。可能由于女兒出嫁在先,拆遷在后吧,如今房產沒有分給女兒的打算。作為女婿產生一些想法理所當然。也不好意思去爭吧,僅僅提出以后父母生病,除去伺候不出錢可以嗎?
善良的女婿。請問有十套房產,可賣可出租,還有退休工資,這樣的岳父母還會缺錢嗎?更白說現在都有醫療保險。你所提條件肯定會被答應。
我只是說,從男女平等角度去講,還是替媳婦去掙取一點自已應得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