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清楚知道什么是非遺。
非遺是無形的精神遺產,是世代相傳的,我們把它當作寶貝的文化。也就是說,成為非遺要滿足兩個條件:一個是前人創造,一般是三代以上傳承或是百年的流傳歷史;二是要有價值,價值越大越有保護的必要,當然這個價值不一定是用金錢衡量的價值。
從這兩方面看,老家的方言當然就是非遺。

從這個概念來看,非遺包含著很多方面。因此,今天我們看來,幾乎身邊的很多傳統的東西都成了非遺。原先那些民間文化的東西,都是可以稱為非遺的。
但是,非遺實際上一個新發明的詞匯,過去根本就沒有這個概念。并且這個詞匯是官方發明并推動的。也就是說,是不是非遺需要政府來認定。國家為了保護非遺,從上到下,建立了國家、省、市、縣四級非遺保護名錄,只要納入這個名錄的,才是“真正”的非遺,假如你家鄉的方言沒被列入其中,從官方解釋的角度來說,就不能稱為非遺啦,因為政府沒有給你認定。

再說非遺傳承人。只要與一項非遺接觸,并自愿參與傳承的人都可以稱為傳承人。如果家鄉的方言或“陰陽五行思想來辨別人物”納入了非遺保護名錄,那么所有自愿傳承的人都是傳承人。
肯定會有人疑問,那么豈不是所有說家鄉方言的人都是傳承人。當然,都是。
但是,實際上,我們現在所說的非遺傳承人,往往指的是“代表性傳承人”,是那些傳承人中出類拔萃,有影響力的少數人。
從國家到縣,政府也設置了四級代表性傳承人保護名錄,進入這些名錄的人才能被稱為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國家還給這些代表性傳承人發放補助。
請記住:非遺傳承人是自動賦予,代表性傳承人還需要官方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