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從事工廠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十余年,這個問題很有意思,員工上夜班打瞌睡被公司開除,到底合不合法呢?就好像有的朋友問,夜班保安打瞌睡被公司抓住,能夠合法開除嗎?其實這個道理是差不多的!
很多公司為了提高生產效率,實行三班倒,甚至兩班倒,這就意味著有一個班次是上夜班的。而由于我們的生物鐘原因,上夜班難免會打瞌睡。當然也會出現員工睡覺的情況。
首先我們要區分一個概念,打瞌睡和睡覺是兩回事!那我們分別從公司制度角度、證據角度、實際情況來說一說如果員工上夜班,公司能否開除,員工能否主張賠償金!
一、公司制度方面
這個大家都知道,公司要想處罰員工,必須要有對應的制度來支撐,不能由著公司隨便說。
1、公司的制度必須要有對應的關于打瞌睡、睡覺的條款,并將其定位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2、公司制度的制定、發布必須經過民主程序。
3、公司的制度必須要在公司范圍內公示,或者送達給員工。
4、公司的處罰制度條款,不能違法,不能放大化處罰。那么打瞌睡到底能否被定義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呢?這個有點爭議,但短暫的打瞌睡,是肯定不能被定義為嚴重違紀,因為這個是人的正常生理反應。而如果一個月內累計幾次打瞌睡,則能作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條款。如果是長時間睡覺,那么肯定是可以作為嚴重違紀的條款。
二、什么樣的證據才能證明打瞌睡、睡覺?
實際上,這一塊公司也沒那么容易取證的。僅僅憑借一兩張照片也沒辦法證明員工打瞌睡或是睡覺。
一般必須要視頻這種,持續一個時間段而且能看到臉部,證明在睡覺才行。
因為員工正常閉目、趴在桌子上,不一定能證明是睡覺,也有可能是員工不舒服。
具體要哪些證據,這里就不細說了。
三、公司以員工打瞌睡為由開除,我們可以要求賠償嗎?
這里可以肯定一點:如果公司僅僅憑借一次打瞌睡,就辭退員工,那么肯定是違法辭退。(但記住,這里說的是打瞌睡,不是睡覺,也就是那種“小雞吃米”的打瞌睡,甚至短暫的趴在桌子上也是沒事的。如果說有些崗位,必須五金沖壓,是完全不能打瞌睡的,否則有很大的風險,這種在發現員工發瞌睡后,公司可以強制員工下班休息,但不能因為這一次開除,但如果員工屢次這樣就不行。
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主張的是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因為這種情況,如果公司是合法辭退,那么公司就一分錢不用補償員工,如果是違法辭退,就必須要支付賠償金。
總而言之,既然選擇了上夜班,盡量避免這些,省的公司找你麻煩。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