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是參公事業單位,干部病故后的撫恤金和同層級的公務員是一樣的;但是,如果是普通事業單位,撫恤金連公務員的一半都不到!
首先,介紹一下公務員和參公人員的標準。
自2011年8月1日起,公務員及參公人員在病故后一次性撫恤金的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1、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國家統計局公布,2020年的標準為43834元。
2、40個月基本工資是針對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而言的,指生前最后一個月基本工資的40倍,即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40倍。
3、40個月基本離退休費是針對退休公務員(參公人員)而言的,2014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后,變成了生前最后一個月基本養老金的40倍。
目前,正處級領導的職務工資是2100元/月,級別從18到12級不等,假如是15級4檔,級別工資是2916元/月。
假如這位干部在2021年病故,那么,一次性撫恤金的總額就是43834*2+(2100+2916)*40=288308元。
其次,介紹一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標準。
自2004年10月1日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病故后一次性撫恤金的標準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由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組成,正處級是指管理崗位5級,崗位工資是2780元/月,假設薪級是34級,薪級工資就是2385元。
這位干部病故后的一次性撫恤金的總額就是(2780+2385)*20=103300,遠遠低于相同層級的公務員,大概只有40%左右。
最后,介紹一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故后的其它補助。
第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故后有喪葬補助費,具體標準由各地自行制定,一般會在幾千元不等。
第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故后,其生前供養的親屬生活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具體標準由各地自行制定,浙江目前的標準是每人每月13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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