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新疆以前叫新疆省,不叫自治區,也不叫維吾爾自治區。1884年清朝在西域設立新疆省,直到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1955年才改建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這其中是有由來的。
1954年7月31日,關于新疆建立省級自治區的問題,新疆召開了專門座談會,就新疆省級自治區名稱問題征求意見。1954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電告新疆:新疆自治區實際上是以維吾爾族為主的自治區,但為了維吾爾族便于團結境內的其他少數民族,使維吾爾族在工作中更主動,自治區的名稱,叫作“新疆自治區”,以不加維吾爾族為有利。如果維吾爾族和其他少數民族愿意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話,也可以考慮。
1955年2月28日,新疆分局致電中央,建議:“關于新疆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名稱,經過長時間的醞釀,大部分少數民族的高級干部要求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月16日中央復電新疆:關于新疆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名稱問題,中央同意你們所提意見,稱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955年9月1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通過了《關于成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撤銷新疆省的決議》。1955年10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正式成立。
目前,據2020年全國人口普查新疆維吾爾族已達1100萬,約占新疆人口的近一半,因此維吾爾族已是新疆的主體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