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魯智深沒想打死鄭屠。
這點在原著小說寫的很清楚。
魯達尋思道:“俺只指望打這廝一頓,不想三拳真個打死了他。”
魯智深原本只是想教訓鄭屠一番。但不想鄭屠不挨揍,竟被魯智深三拳就打死了。
第二,魯智深之所以揍鄭屠,不是因為他與鄭屠有啥私怨,也不是他要為金老漢、金翠蓮父女伸張正義。而是他要通過揍鄭屠這件事,維護老種經略相公和小種經略相公的社會聲譽。
鄭屠這個人,其實挺有意思的。
在金翠蓮和金老漢眼里,他是個惡霸,很有江湖地位,一般人惹不起。
此間有個財主,叫做“鎮關西”鄭大官人……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將奴趕打出來,不容完聚,著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錢三千貫。父親懦弱,和他爭不得。他又有錢有勢。
而在魯智深眼里,鄭大官人不過是個殺豬賣肉的癟三罷了。自己堂堂提轄,本不會知道還有這種小人物的存在。只是鄭屠與小種經略相公府上有點豬肉生意往來,自己這才知道渭州城里還有這么號人。
魯達聽了道:“呸!俺只道那個鄭大官人,卻原來是殺豬的鄭屠!這個腌潑才,投托著俺小種經略相公門下做個肉鋪戶,卻原來這等欺負人!”
在小人物眼里,鄭屠是大人物。
在大人物眼里,鄭屠是小人物。
是不是很有意思?
那鄭屠究竟是小人物呢?還是大人物呢?
其實,鄭屠就是個癟三,小人物。他在渭州城內能橫行霸道的原因,單純就是因為大家畏懼他與小種經略相關的那點生意關系。
我們作為讀者,當然知道,在小種經略相公那種大人物眼里,鄭屠只是小角色,根本沒有存在感。但凡是吃皇糧的公差,都不會抬頭看他一眼。
可是,渭州城內的小老百姓未必知道啊。
尤其是像金老漢、金翠蓮這種外來人口,就更不可能知道了。
鄭屠要是嚷一嗓子:我和經略很熟。
小老百姓是信還是不信?
不信?你敢不信?你有不信的資本?
像鄭屠這類人,我們今天的社會也很常見。
今天有些人,仗著和政府有點正常往來,就覺得自己攀上了高枝,高人一等。有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甚至還會把自己與政府部門的正常往來,故意夸張潤色,制造狐假虎威假象,嚇唬一般人老百姓。
想想看,自己身邊是不是就有這號人?
這號人能嚇唬別人的籌碼,一方面是錢。
另一方面,是他們與官府之間存在的那層所謂的“關系”。
他們在平時,越是囂張,越是有錢,大家伙就越是痛恨他們背后的那個“靠山”。
因為大家會覺得,只有狗官才會豢養狗人。
青天大老爺怎么可能會與這種狗人有往來?
到最后,最惹人嫌的,不是狗人。而是老百姓眼里所謂的狗官了。
想想看,是不是這個理?
那么,魯智深與老種經略相公和小種經略相公又是什么關系呢?
關系好到為了維護兩位長官的聲譽,他還專門跑去揍鄭屠一頓?
關于魯智深與老、小種經略相公的關系,原著中也有暗示。
老小鄰人逕來州衙告狀,候得府尹升廳,接了狀子,看罷,道:“魯達系經略府提轄,不敢擅自逕來捉捕兇身。”府尹隨即上轎,來到經略府前,下了轎子,把門軍士入去報知。經略聽得,教請。到廳上與府尹施禮罷。經略道:“何來?”府尹稟道:“好教相公得知,府中提轄魯達無故用拳打死市上鄭屠。不曾稟過相公,不敢擅自捉拿兇身。”經略聽了,吃了一驚,尋思道:“這魯達雖好武藝,只見性格鹵。今番做出人命事,俺如何護得短?須教推問使得。”
魯智深打死鄭屠后,鄭屠老婆馬上到衙門告狀。結果當地府尹根本不敢直接下通緝令,而是先去請示小種經略相公的意見。
小種經略相公聽說事情經過后,第一反應竟然不是殺人償命,而是心想,魯智深也太囂張了吧?這廝當街打死人了,讓我怎么護短?
言外之意。就是小種經略相公覺得,魯智深打死人,這事很難辦。
但如果魯智深只是揍鄭屠一頓,那根本不叫個事兒。鄭屠挨打?活該。自己肯定要護著魯智深。
經略回府尹道:“魯達這人原是我父親老經略處的軍官。為因俺這里無人幫護,撥他來做個提轄。既然犯了人命罪過,你可拿他依法度取問。如若供招明白,擬罪已定,也須教我父親知道,方可斷決。怕日后父親處邊上要這個人時,卻不好看。”府尹稟道:“下官問了情繇,合行申稟老經略相公知道,方敢斷遣。”
后來,小種經略相公和府尹達成共識。
魯智深是殺人犯,可以依法傳喚逮捕。
但定罪之前,得先跟老經略打個招呼。
因為魯智深是從老經略那里借調來的。
判不判,怎么判,要跟老經略把具體情況講清楚。免得以后老經略那邊打仗,調魯智深回去時,無法跟老經略交待。
換言之,就是一切按“潛規則”來。
這就是魯智深與小種經略相公和老種經略相公的關系。
他屬于打鄭屠一頓,小種經略相公不管。
打死了鄭屠,小種經略相公也會千方百計給他護短的主。
以他和老種經略相公的關系(魯智深應該是老經略的警衛連長),他根本不用跑。因為府尹根本不敢判他死刑。老經略肯定會找適當機會出面為他開脫。
他自首的結果,肯定也就是挨幾十大板,流放邊關。然后,發配到老經略軍中效力,戴罪立功,很快就能官復原職。
只不過,魯智深覺得沒人給他送飯,進大牢要餓肚子了。自己跑路了。才把事情弄得不可收拾了而已。
所以你想嘛,老長官這么罩著他。他為了老長官的聲譽,揍鄭屠一頓,羞辱鄭屠,讓街坊鄰居都看清楚鄭屠和經略府沒關系。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如果魯智深不管不問,他的人品才有問題。
第三,鄭屠挨揍,純屬自作自受,他也不是什么善茬。
因為在原著小說中,借金翠蓮之口,把鄭屠作惡的整個事件經過說的很清楚。
此間有個財主,叫做“鎮關西”鄭大官人,因見奴家,便使強媒硬保,要奴作妾。誰想寫了三千貫文書,虛錢實契,要了奴家身體。未及三個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將奴趕打出來,不容完聚,著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錢三千貫。父親懦弱,和他爭不得。他又有錢有勢。當初不曾得他一文,如今那討錢來還他?沒計奈何,父親自小教得奴家些小曲兒,來這里酒樓上趕座子,每日但得些錢來,將大半還他,留些少父女們盤纏。
鄭屠為了娶金翠蓮為妾,答應給金老漢三千貫錢買身錢。
雙方簽字畫押。
結果,金老漢把文書簽了,金翠蓮也被鄭屠白睡了三個月,可是鄭屠卻沒給買身錢!
沒給錢,都不說了。
鄭屠做的最惡心的事,是默認自己老婆把金翠蓮趕出家門,并且還讓金翠蓮還錢。
還錢?還什么錢?
還鄭屠買她的錢。
不是說鄭屠沒給錢嗎?她為什么要還?
因為鄭屠手里有契約。
金老漢也是個糊涂蛋,錢沒收到,就先簽了女兒的賣身契。結果錢沒撈到,自己還莫名其妙欠了鄭屠的債。
這種情況下,即便是去報官,金老漢也打不贏官司。誰讓他犯糊涂?(這種情況現在也很常見,老實人擱哪朝哪代都受欺負)
當然以上只是金家父女的一面之詞。他們也存在撒謊的可能性。
但魯智深在揍鄭屠時,也問過鄭屠了:“你如何強騙了金翠蓮?”
鄭屠沒辯駁,只說:“打得好!”
這很反常。要是金翠蓮真的說謊了,鄭屠真的給錢了。他應該立即解釋才對。
他怎么可能還大叫“打的好”呢?
除非他昏了頭。
所以,真實情況就是鄭屠作惡,既騙了金翠蓮的身子,還向金老漢勒索三千貫錢財。
三千貫是什么概念?
楊志賣家傳寶刀也沒這個數。
這堪稱是天價了,金老漢哪里賠得起?
肯定賠不起的!賠不起怎么辦?
大概率,就是金家父女最后自殺抵債了。
這種悲劇在古代很常見,數不勝數。
也就是他們遇見魯智深和史進了。不然還真就是這種下場。
這樣一看,是不是覺得鄭屠挨揍,純屬是他自作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