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去拿駕駛證的當天開車,不算無證駕駛,但是有可能被扣車并扣分
現在各省的交管部門,都實行了駕駛證電子化管理,也就是說,在網上是可以查詢到個人的駕駛證信息的,通過身份證號。駕駛證注冊時,是由工作人員先把信息錄入到交管系統,然后才打印出來。實際上現在的交管12123平臺,是可以進行實時查詢的,你的證有沒有出來,在交管12123上面就能夠查詢得到。我之前去過戶車輛,剛辦完手續,名下的車輛就少了一臺,交管12123上面的駕駛證和車輛信息都是實時傳遞的。
雖然從2021年6月1號起,天津、成都、蘇州開啟了駕駛證電子化試點,但是在全國的其他地區,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仍然是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之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處罰是20-200元的罰款,并扣1分。并且可以扣車,直到把駕駛證拿過來。
電子駕駛證沒有全國普及之前,開車最好攜帶駕駛證
雖然現在有一些地方,電子駕駛證和紙質駕駛證擁有同樣的效力,遇到交警查車可以出示。但是在沒有全國普及之前,不管去哪里,最好還是攜帶紙質的駕駛證。
比如A市已經實行了電子駕駛證,而B市沒有,當車主到B市,交警不認可就會被扣分甚至扣車,耽誤時間和精力。如果家里只有一臺車,那就放在車內就行,如果家里有兩臺車,那就隨身帶在身上,免得換車的時候,發現在另外一臺車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