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保障法》11月11日經全國人大常務會審議通過,這是全國5700萬退役軍人的福音,希望各地盡快貫徹落實并具體實施。
關于參戰人員實行特別優撫政策,我還有點不太完全理解,是指對參戰因公、因病、致殘等人員?還是指凡是參戰人員都享受特別優撫政策,以后不再分農村城鎮或將軍土兵或有無工作等等了,而做到每位參戰者都享有,即人人享有,全員覆蓋?過去參戰人員是部分享有優撫政策待遇,全國參戰老兵意見頗大,多年來參戰老兵反應最多最強烈的,就是要求做到健立全員覆蓋,人人亨有優撫政策待遇(即參戰補貼),這是體現一個國家對全體參戰人員的尊重問題,使之顯得更加公平合理。
另外,對部隊立功者,享受什么待遇?應該有個明確規定,畢竟在服役期間,說實話,立功很不容易,一二等功往往是用命去換,那怕立個三等功,也比地方上評為省市先進都難,其含金量極高。還有一種說法,在部隊往往是,一等功家屬領,二等功躺著領,三等功站著領,總之,說明當兵立功不容易。因此,建議對凡是在部隊立功者,在退休待遇均有所分別體現,如一等功增加退休金百分之十五,二等增加百分之十,三等功增加百分之五左右。總之,不能讓立功者血汗白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