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基本是塵埃落定,個稅起征點由原來的3500元調高至5000元。我們不知道大眾應該是高興呢?還是高興呢?還是高興呢?
現在的大環境是工資不漲反降,高房價,高房租,高物價。就是那么一點點的工資,還完房貸,交完房租,孩子上學,吃喝拉啥都去掉個,剩余的還是能夠交個稅的,我們就要應該積極繳稅,利國利民。可是,“利國利民”又表現在哪兒呢?我們左看看右望望,上下左右,前前后后,也沒有看到“利國利民”的表現!
還有,個稅本身就是調節稅的性質,本源是調解貧富差距。可是,現在的適當通貨膨脹,個稅的起征點5000元基本上是人頭稅了。還有調節的功能嘛?
還有就是起征點的調高,意在保護民眾,但是,個稅的稅率也要適當區分開來。就像范冰冰等,年收入達幾億元,那么個稅的起征點對于她們還有什么意義呢?
同時,我們勞苦大眾基本上沒有什么合理避稅措施,可是,越是有錢人越有能力逃稅。還要美其名曰:“合理避稅”,這才是國家征收稅收的重點。就是把個稅起征點調高到8000元,但是,把娛樂圈都的“合理避稅”問題解決,那么,國家稅收都不會受到影響!不是嘛?
我們期待朗朗乾坤下,國富民強,但是,我們更希望的“民富國強”!這才是本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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