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辦理繼承權,要爺爺奶奶戶籍注銷證明,這是必要的手續,因為如果爺爺奶奶健在,他們也有繼承你父親遺產的權利,跟你一樣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這就是沒有遺囑的遺產繼承的麻煩事。題主說的這種情況經常在法律節目中聽到。
從法律角度說,你父親的遺產,第一順序繼承人是你母親,你爺爺奶奶(健在)你兄弟姐妹。
所以說,你去公證處辦理你父親遺產繼承問題,公證處不僅要你爺爺奶奶戶籍注銷證明,而且還要相關第一順序繼承人到場,或者有書面放棄繼承協議書才行。
現在有些人為了減少過世后遺產繼承的麻煩,在生前就對遺產做了全面處置。
比如,生前給遺產繼承人寫好遺囑,百年后自己名下的房子或者存款由某某一人繼承。相關的房子要寫詳細的住址和面積以及樓層門牌號;相關的存款要寫清楚某銀行,賬戶名和賬號,還有金額。否則有遺囑也許還是不好辦理。
有些老人擔心自己過世,子女對另一半不好,所以,老夫妻兩彼此寫遺囑,百年后房子存款歸另一半繼承,最后一個人再重新立遺囑,然后遺產贈予贍養自己的孩子。
如果說事先不做好遺產繼承的安排,百年后真的會有很多麻煩事。
昨天在媒體上看到一個視頻,北京有位大爺,因為比老伴大幾歲,所以擔心自己走在了老伴前邊,就把幾萬元存款存在了老伴的名下。讓老人沒有想到的是,老伴卻突然生病走了,剩下老大爺一個人。
大爺的侄子把老人接到自己家里照顧,大爺覺得存在銀行里的錢自己也就用不上了,所以讓侄子去取出來用,并告訴侄子,密碼是他老伴的生日。結果老人的侄子取錢時輸了三次密碼都不是錯誤的,最后把卡鎖住了,錢取不出來。然后銀行要證明,大爺去公證,公證處還要過世老伴的證明,繁瑣的手續激怒了大爺。大爺把銀行起訴到法院,最后還牽出了大爺曾經收養的養子等關系。
最后大爺還是拿著法院的判決書才在銀行取出存款。看看取錢的過程多繁瑣。
總之,你父親沒有遺囑,你想辦理父親遺產的繼承手續,再麻煩都得按照要求一個一個辦理,否則繼承權很難到你手里。公證處要你爺爺奶奶戶籍注銷證明沒有錯,照著做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