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其中需要有借條或欠條之類的債權憑證來證明這筆債務的存在。需要在上面注明債務的具體金額、借款日期等。需要有雙方的簽名,那么如果沒有雙方的手印,就會擔心這個憑據的效力問題。
其實法律上沒有規定欠條或借條必須要有手印才會有效。如果需要將這些憑據作為證據,可以委托法院向有堅定資質的機構去申請筆記鑒定,鑒定費用是由委托人承擔的,最終的話是由敗訴方去承擔。
可以通過筆記鑒定去判斷是否是欠款人本人。如果是借款合同,只要是簽字就可以生效,如果沒有什么特殊的約定就不需要按手印。按手印是我們的一種習慣,其實不按也不會影響簽字的效力。
我國法律規定了,如果當事人采用合同書的形式去訂立合同的,從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時候合同就成立了。當事人在合同書上面按手印的,法院會認定手印和簽字蓋章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說有簽字沒有手印沒有什么太大的影響,可以鑒定筆跡。沒有簽字有手印也是有相同效力的。
如果依照這些憑據去法院起訴,最終勝訴依然要不回錢的話,可以給大家提供另一個方式去化解自己的債務問題。現在民間有專門從事債權債務化解的公司,債權人可以將自己手里的不良債權到這個公司去進行置換一定比例的積分,積分可以在商城里面購買不同的商品。大額的債權可以抵扣部分現金去購買商鋪、車位、公寓等資產。用另外一種形式去化解這些已經無法兌現的債權。當然,還是會付出一部分服務費,打官司請律師也是要花錢的。如果還想要了解更多債權置換問題,可以留下評論或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