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堅守在農村的,我最有發言權,“打工”成了現在時尚的新名詞。
在過去叫打短工,當長工,窮苦的人為富余的人服務的,吃了人家的飯服從使喚,喝了人家的湯受人吐囔。
現在打工,吃著濕的、爭著干的、工資特別高,還算說得過去。
我也打過一次工,工資往下降,工時往上提,生活質量差,老板鑒工,不讓休息,工友們說:餓死餓活別給老板干活,那打工的錢可真是不容易掙的。
好漢不掙有數錢,那老板的錢可是無有數的,要想得到富余,那只有當老板才能好過。
打工也不是農村人的出路,只能起到一些緩解的作用,最終還是樹葉落到樹根,老祖宗流傳下來的職業不能丟。
摳人家的飯碗底是好摳的嗎,農民就是搞農業的,種好地,多打糧才是唯一的出路。
土地確權以后,大部分地做了流轉,剩下的一部分種植一些瓜果蔬菜,滿足自己的需要就行。
忽而言之,干些不務正業的活兒,早晚都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