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離職員工申請勞動仲裁,說明勞動者更有法律意識,勞動仲裁更方便;但是依然要看到,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勞動者比以前更有法律意識,更知道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
隨著政府部門的宣傳力度的加強,移動互聯網的普及帶來了信息來源渠道的增加,人們可以通過互聯網方便地查詢到很多關于勞動人事的信息、知識和案例。
通過對勞動人事相關信息、法律知識的了解,現在的勞動者比以前更有法律意識,更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去保護自己的權益。
而作為勞動人事爭議的首選法律武器,勞動仲裁也越來越得到勞動者的認可。

二、勞動仲裁比以前更方便,員工對勞動仲裁的信任度在提高
如果說之前出現勞動人事爭議,叫做“投訴無門”,現在不但有“門”,而且門檻不高,只要是想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勞動者,都可以很方便的進“門”,得到相應的幫助。
勞動部門在如何為勞動者提供更便捷的仲裁服務方面,也想了很多的辦法。
首先是角色的轉變,由“管理者”變為“服務者”,從思想上進行轉變;
其次是在服務流程方面,也盡量的簡化流程,提升效率,讓勞動者少跑;
最后通過信息技術手段,比如說通過微信公眾號、小程序提供預約服務,還可以方便地查詢勞動仲裁程序的進展,提升更好的服務體驗。
因為勞動仲裁便利性的增強,也進一步加強了勞動者對勞動仲裁部門的認可和信任,出現勞動人事爭議時,也更愿意找勞動仲裁,尋求幫助。

三、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還存在不少問題
正是因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人事爭議,所以才會去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這也暴露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有關勞動人事方面還存在不少的問題。
就一些普遍性的問題,舉例說明: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2、無效的勞動合同或無效的勞動合同條款。
3、簽署的勞動合同沒有遵循相關法律規定或明顯存在有失公允的條款(霸王條款)。
4、勞動合同中存在歧義條款。
5、用人單位過于強勢。
6、任何一方沒有按合同勞動履行義務。
要想減少勞動人事爭議,就需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共同在法律范疇內,制定并簽署有效的勞動合同,并共同履行。
與其事后進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不如事前白紙黑字寫清楚,雙方簽署有法律效力的文書。

結語
越來越多的勞動者選擇用勞動仲裁的方式解決勞動人事爭議,這是十分可喜的一面。代表著勞動者的法律意識在增強,對勞動仲裁這種方式越來越認可。
但是我們也應該理性的看到,這也代表著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還存在著不少問題。
雙方需要在一個共同的法律框架下,制定簽署勞動合同,并認真履行自己的義務,這樣才能和諧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