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撿過幾百或者上千,卻丟過大幾千,郁悶唄。
那是二十年前,記得那天生意不錯,過了下班的時間還又賣了不少,一共有三千多塊錢。因為下班晚了,去銀行存貨款的時候人家已經關門,(那時還沒有自動柜員機)我只好放在包里,想著第二天早晨再存。
收拾妥當,我也就關門下班了。路過菜市場看見路口有一個人在賣黃瓜,像是郊區的農民似的。因為他沒有固定攤位,只在地上放著一臺稱和一小車黃瓜。
想著農民不容易,況且他們自己種的菜還新鮮,而且這時她也特別熱情的招呼我說,剛摘的黃瓜,沒有打任何農藥,才一塊錢一斤,放心買吧。因為我推著自行車,就說那就買點兒吧,你幫我撿吧。只見她撿了一些放到了稱上,瞅了一眼稱說八斤多了,您就給八塊錢吧。可是我感覺不對,平時買這些也不過四五斤,怎么今天這么多。于是就問:“你看好了嗎?有那么多?”她馬上說:“絕對沒問題,不信您自己來看。”我只好支起了自行車往前去看,明明是五斤,可她說八斤,我讓她再看看,她看也沒看就直接說:“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剛才看錯了,五塊錢,您給五塊錢就行了。”
我一邊納悶一邊付了錢,結果轉過身卻發現,掛在自行車上的包不見了。看著來來往往川流不息的人群,問誰,誰也沒看見。當時,我一下子慌了神兒,感覺天都塌下來了。包里不僅有三千多的貨款,還有一個小靈通手機,身份證,家里,店里的鑰匙。要知道,我那時給人賣貨一個月才掙五百多塊錢,三千多塊錢對于還在租房子住的我簡直就是天文數字。可是,那又能怎么樣?
旁邊不遠就是派出所,有好心人提醒我先去報案,然后在周邊轉轉,他說小偷一般拿了錢和手機就會把包扔在附近,萬一能夠發現一點兒什么。
我謝過人家,失落的走進了派出所,他們錄音,記錄,然后讓我簽字,回家等消息。
我心里難受,不想回家,就按那個好心人說的,在菜市場周邊溜達,沒想到還真在民心河里發現了我的包。周圍那些好心人幫我撈了上來,可惜里邊沒有了錢和手機。好在身份證和鑰匙是拿到了,心里多少舒服了一些。
大家一邊勸我一邊議論著,說那個賣黃瓜的人一定有問題,當我再回到菜市場,果然那個人已經不見了。她的消失足以證明,大家的猜測是有道理的,她和小偷相互配合,狼狽為奸的干著坑人的勾當。
都說人不可貌相,還真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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