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邀。力保待遇不降低,老中新三類人區別對待 。改革后,這4000萬人的退休后待遇咋樣?決定明確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員,通過實行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總的原則實際就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 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員,他們原待遇維持不變,并參加今后的待遇調整。 新人是指改革后新參加工作的人員,他們將來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之和。這與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本一致。 中人是指 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決定》實施后退休的參保人員屬于“中人”。
2.逐步過渡政策主要是2條。①是他們在改革前的沒有實行個人繳費的工作年限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將來退休時在發給基本養老金的同時,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②是設定一定期限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實行養老待遇的新老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這樣基本可以保證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3.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不再與同職級在職職工增長工資直接掛鉤,而是與企業退休人員以及城鄉老年居民基本養老待遇調整統籌考慮。這項改革確定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這有利于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優化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待遇結構,力爭保持待遇水平總體不降低。
4.養老金不再按級別,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一些機關和事業單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擊提升職級、職稱的情況。隨著改革推進,這種情況可能有所改變。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按照職工退休最后一個月工資一起發,并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進行調整,這是造成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差距較大的一個重要原因。而改革后將按照本人歷年繳費多少、繳費期長短來計算養老金標準。
5.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必須實行全國統一工資制度,由于工資結構不同,機關事業單位按照基本工資配發的退休金與企業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平相當,但是加上按照機關津補貼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發的退休生活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就高于企業基本養老金。如今一因素不復存在。 同樣年齡退休的,計發月數相同,所以繳費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樣個人賬戶積累的,退休越晚,計發月數越少,即除數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這就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意思。
6.應到當地人勞局祥詢,也要耐心等待。都是成批人,不會是你一個。他們長工資,也很難把你落下,心急吃不了熱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