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答案:流浪狗群會具備狼群一定的社會特點,但注定是無法與真正狼群的社會特點一樣的。為什么這么說呢?要弄清楚這個問題,我們先要弄清流浪狗群的社會特點以及狼群的社會特點,然后再進行一下對比。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狼群的社會特點
狼是一種具有高度社會性的動物,與大多數的群居動物不同的是狼群主要是以一對成年狼夫婦為核心發展起來的一個群體,其核心成員為一對原始狼夫婦以及其子女,當然它們也會接納不具備血緣關系的新成員,但是通過科學家們的觀察發現:狼群對孤狼有很強的敵意,接納的新成員通常是2歲以下的孤狼,并且在接納之前,會有一個漫長的考察期(包括但不僅限于突然攻擊、捕食時的觀察等等),并且在族群中地位最低。
由于狼群的這種結構,所以狼群的首領并非只有一只,而是一對,它們就是這一對原始的狼夫婦,被稱為“阿爾法狼”,它們在族群中有絕對的權利,比如優先進食權。在狼群中分為三個等級,一級就是阿爾法狼,第二階級是也是一對年輕的狼夫婦,它們地位僅次于阿爾法狼,被稱為“貝塔狼”,剩下的第三等級就是普通的基層狼了,它們數量最多,地位最低。
除了結構外,狼群中不同階層的狼擁有了權利也不同,上面我們說到了阿爾法狼擁有優先進食權,除了這個權利外,它們還有一個重要的權利-繁殖權。在狼群中,只有阿爾法狼才具備繁殖的權利,其他的狼想要繁殖要么“稱王”(一般不會出現),要么就是離開族群。這是因為狼雖然是食物鏈頂端的食肉動物,但是它們的捕獵成功率通常只有10-20%之間,這也就意味著狼群集體出動5次也就能夠獲取一次獵物,所以對于狼來說食物是極為珍貴的,如果狼群中所有的狼都參與繁殖,那么在妊娠期和哺乳期除了參與狩獵的狼數量會減少外,資源會變得更加緊張。因此,為了保證頭狼后代的存活率,頭狼是不允許其他成員繁殖的(一些由多個家庭組成的大狼群,參與繁殖的個體會變多),也正是因為這樣,一個狼群很少能夠穩定超過2年。
狼群擁有極強的領地意識,至于領地大小,根據狼群的數量而定,最小30平方公里,最大超過6000平方公里。狼群的領地確定是由頭狼決定的,它們會定期在領地邊緣間隔約260米的巖石、樹木上用尿液、糞便等作為標記。
一旦有同類入侵領地,它們會爆發生死大戰,直到一方勝利為主,因此通常不同狼群之間的戰斗死亡平均占狼死亡率的35%左右。其次,狼群主要的溝通方式為狼嚎,它們較為頻繁的狼嚎通常發生在捕獵前后以及危險時。
我們再來看一下流浪狗的社會特點
流浪狗已經成為了世界性的問題,據不完全統計,世界上擁有流浪狗最多的國家排名前三位分別是:美國(6100萬)、巴西(3400萬)以及中國(2700萬)。如此多的流浪狗數量必然會造成流浪狗成群的現象,這是因為它們雖然在人類的馴化下已經習慣了獨居,但群居依然是狼的本性,而且群居顯然更能夠提高生存能力(一條流浪狗容易被“單殺”,但一群很少有人會去招惹),因此,流浪狗群也已經形成了一定的社會結構。
但是,流浪狗的社會結構比較的簡單。首先,流浪狗就是由所在地區附近被拋棄的或者走丟的狗自發組成的,它們沒有復雜的社會結構。其次,流浪狗群中,它們所能得到的都是自己翻找的人類生活垃圾,所以也沒有那只狗擁有最好資源的支配權。第三,流浪狗群中,所有的狗都可以參與繁殖,而這也是流浪狗的數量很難控制的主要原因。第四,流浪狗群更像是“抱團取暖”,它們沒有誰會去照顧受傷的同伴,而且成員的變動很大。第五,流浪狗群并沒有任何的領地意識,它們可以出現在任何一個可能有食物的地方。第六,流浪狗會攻擊食物以外的動物,尤其是成群之后,流浪狗對人的攻擊性會更高,但并不是為了捕獵。
一群流浪狗會逐步具備狼群的社會特點嗎?
從上面我們對狼群和流浪狗的社會特點分析可以看出,一群流浪狗已經初步地形成了狼群的第一個社會特點-群居。但除此之外,流浪狗群沒有任何的一個社會特點與狼群一樣,這到底是為什么呢?原因就出在環境上。狼屬于野生動物,它們個體的生態位并不高(猞猁都能單殺狼),所以群居是生存所必須的。但是,狗就不同了,它們已經被人類馴化了超過1.5萬年了,在這段時間內,它們的唾液淀粉酶活性已經增強到了可以主要以面食為主的地步,這種改變是很難在野生環境下生存的,所以它們只能聚集在人類生活區內。
但是,在人類生活區內,食物不靠團隊的協作,而是靠“發現”和“運氣”,這樣就無法形成一個牢固的社會結構,進而也不會產生其他的與狼群一致的社會特點。
總結
狗的“前身”雖然是狼,但是它們與人類生活得太久了,對人的依賴性,飲食結構的改變、捕獵能力的降低使得它們已經很難回到野外繼續生存了,所以它們流浪后與狼最大的共同點就是群居,其他的社會特點至少需要在野生環境下,再次恢復食肉的習性才能夠慢慢形成。但在野生環境已經越來越少的當下,這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