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的羅翔,總是在講狂徒“張三”的故事,而說相聲的郭德綱,總要講于謙及其家人發生的故事。其理是一個:方便。
相聲是塑造人物的,其方法主要是靠語言,那最便捷的當然就是第一人稱“我”,《揭瓦》《西征夢》《我是科學家》等等莫不如此:郭德綱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讓人物活靈活現地立起來。
郭德綱曾多次解釋過這個問題,說,除了“我”,那自然就得是“于謙及其家人”了。其實,同樣是舞臺上的演員,同樣是擔負著塑造角色的任務,“于謙及其家人”又何嘗不是第一人稱!所以,郭德綱反復說:相聲里于謙的事兒,都不是真的,于謙父親的事兒,也都是假的。
相聲作為一門成熟的藝術,已經形成了其特有的表現手法,應該就包括了逗哏以“我”塑造主要人物,而捧哏(及其家人)“扮演”其他次要角色的這種形式。
但是,很多觀眾總是不知不覺地當真,于是“譴責”郭德綱、同情于謙!不怪觀眾,都怪郭德綱和于謙演的太好了、太像了。
內容決定形式,形式也決定內容。比如說,評書,講的是別人的故事,相聲,講的是“我”的故事。現在興起的“脫口秀”,有些類似,同樣是以“我”為主,偶爾欲蓋彌彰地說“我有個朋友……”,除了“我”,調侃的對象也主要是自己的家人,以及在場的其他脫口秀演員。
有些人為什么相聲說的好?因為他父親是說相聲的,但我不是說相聲的,我是聽相聲的!所以我不知道以上我的理解對不對,大概是這樣吧。
補充一句:通常情況下,以第一人稱“我”展開的藝術作品,容易讓人將“我”等同于作者(或表演者)。所以,有的作者會顛覆讀者的慣性感覺,比如雨果的《悲慘世界》,“我”在書中經常提到“本書作者”,并以第三人稱“他”加以敘述和評論,很讓人疑惑:這個“我”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