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觀點是,女性高級教師可以延長五年退休,女校長不可以繼續當校長。
其理由如下。
女高級教師延長五年退休是有政策依據的。
中國中央組織部、國家人社部于2015年印發了《關于機關單位單位縣處女干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級人員退休年齡問題的通知》的文件,明確規定,55歲女高級教師可以選擇退休,也可以延遲退休繼續上班工作,直至60周歲。如果在這個工作當中,有特殊貢獻,如重大發明、學術報告、引領教育教學潮流的新式教育理論和教育方法,破格申為正高級教師,則可以繼續工作,延長到65歲退休。
女校長屬于行政職務,每個職務任職是有年齡限制的。
根據中國中央干部年齡規定,正副高級級領導任職年齡是70歲,省部級領導干部是65歲……
中組部人社部對女干部的年齡要求也有規定,以前統一是55歲,2015年調整為副處級女干部可以工作到60歲,是指她的行政職務,而不是專業技術職稱(不是高級教師這個職稱),一般縣以下學校校長是是教育局任命的,教育局是科級單位,有些局長自己都是科級,縣里四大家正副領導是處級領導,學校則是二級行政單位。除非省市直屬學校的校長,轄區大學校長才有這樣級別。
學校校長是沒有這么高級別的,女校長更少,她們級別達不到處級,所以不能繼續任校長了,再說,干部隊伍要年輕化,新老交替是必然規律。
要弄清楚專業技術職稱和行政管理職務有區別,學校有些教師是“雙肩挑”,指的就是一方面是高級教師一方面是校級領導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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