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連身份證都肯外借,說明你這個人,是一個沒有底線的人。你這樣的人,很容易上當受騙,更容易替別人背鍋。對于你這樣的人,如果真的替人背鍋了,還沒人同情你。因為,你的無知、沒有一點法律常識,需要你交一筆巨額學費,買個慘痛的教訓!
借東西,什么該借,什么不該借,任何人心里都應該要有個界限。
來,我在這里,順便給你普及一下生活中,那些東西,絕對不能外借吧:
先看相關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規定,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身份證,是我們每個人最重要的身份證明,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你自己回想一下,我們生活中,哪件事情離得開身份證?
我們去辦理銀行卡,信用卡,必須要身份證。
我們去辦理貸款、手機號、買房之類的,必須要身份證。
哪怕是我們的出行,去買火車票、飛機票,那樣能離得開身份證呢?
我身邊有個人,就是因為抹不開面子,怕得罪老板,把身份證借給了他們公司的老板。結果,替老板背了一筆天債。他們老板,拿著他們幾個員工的身份證,辦理了好幾張高額信用卡,并且還辦理了貸款之類的。
等他們發現的時候,早已經上了黑名單,征信都已經壞了,而老板,早就跑路了。
在這里,必須強調:一定要妥善保管本人身份證件,謹防丟失盜用。不隨意出借身份證,謹防不當使用。復印件不可隨意使用、丟棄。
綜上所述,你媽媽不讓我借,說身份證不能隨便借,這是非常正確的。你無需擔心不知道該如何和朋友說不借的問題。如果她還拿你當朋友,完全就不應該提這個無理要求!
同樣的,我們先來看一下相關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就明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車主要承擔責任。借車的人有問題,車主要承擔責任。借車人無力承擔賠償,車主要承擔責任。
所以,借車,雙方都需要謹慎。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傷或者死亡,或者是造成財產損失之類的,車主要承擔責任的,如果借車一方沒賠償能力,車主后悔都晚了。
同樣的,我們先來看一下相關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我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涉嫌犯罪的,可能被起訴。
很多人認為醫保卡,無所謂,借就借了。其實,他們壓根就不知道,外借醫保卡,實際上是給自己未來的就醫,埋下一顆雷。
要知道,現在很多保險公司的數據,是直接和醫保局的數據相關聯了。如果你把醫保卡借給別人使用,他的看病、買藥等記錄,會直接記錄在你的醫保卡中。如果有不良的就醫記錄或者是購買藥物記錄。會直接影響到你自己的就醫,當你出現某方面的問題的時候,查到,保險公司也許可能會直接拒保的。
還有,如果你把醫保卡借給別人,他用于騙取社保醫療保險金之類的,也就是大家常說的騙保,你作為這張醫保卡的主人,肯定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所以,有時候,遇到不合理的請求,我們必須要學會勇敢的說“NO!”學會拒絕,是對自己的一種保護,對自己的負責,別傻傻的替別人背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