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看到的最為“奇葩”的問題之一,它的“奇葩”之處就在于工作時間說唱也不長說短也不短,但是退休之后拿到的養老金卻是少得可憐,也就是喝粥吃咸菜的生活水平。
由于提問者提供的信息非常之有限,比如說參加工作的時間、在哪個城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年限、退休的時間等關鍵性的內容都不知道,所以也就無法作出一個相對合理的解釋。
我們只能作出某種假設,來分析一下為何在退休后只能領到400多元的養老金。
參加工作二十五年,并不意味著就繳納了二十五年的社會保險費,這種情況在外出務工的農民工中非常常見,而在建筑業和餐飲業不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情況比比皆是。
有的人在餐館干了十年甚至更長的時間,但餐館老板卻沒有繳納過一分錢的社會保險費,這種情況就發生在北京,現在這種情況還是不少的,不信就到飯館看看吧。
沒有繳納過一分錢的社會保險費,就等于您沒有任何繳費記錄,繳費年限也就等于零。
參加工作二十五年,無論您在哪個城市,那個行業,如果繳納了二十五年的社會保險費,現在無論您在哪個城市退休,也不可能每月只領到400多元的養老金,即便是繳費只有二十年或者更低的十五年也是如此。
企業職工實行養老保險繳費制度始于1986年,基本上啟動于1992年,廣泛執行于1996年。
而居民實行養老保險繳費制度試點始于2007年,基本上啟動于2009年,有的地方還晚一些。
您在退休之時能拿到養老金,就說明您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至少已達到了最低標準的十五年,要不然也不可能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十五年是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時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必備條件,這項規定既適用職工養老保險費的繳納,也適用于居民養老保險費的繳納。
由此判斷,您有可能既參加過職工養老保險費的繳納,也參加過居民養老保險費的繳納,但最終辦理的不是職工養老保險退休手續,而是辦理的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手續,所以就出現了每月只領到400多元養老金的事情。
職工養老保險的養老金待遇,要遠遠高于居民養老保險的養老金待遇。當然,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也要遠遠高于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待遇,并且兩者在養老金的計算公式上也是大不相同的。
職工養老金中基礎養老金是動態的,每年都高速增長;而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不僅非常之低,而且還幾乎是靜態的,就是動起來的時候也是象征性的,這也正是居民養老金低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原因,這種狀況將會長期存在,難以改變。(原創:周鳳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