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和宗,族親和宗親,這幾個概念到如今確實比較復雜,要分清其中的區別,是不太容易的,在理論上可分清楚,但在現實當中是分不清楚的。
古代的對這幾個概念是有明確定義的,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各姓氏之間早已突破了當時的定義,還出現了一些新的概念,豐富了其中的內容。

(宗祠內部)
同姓未必同宗
我國同一姓氏未必同宗,也就是說雖然同屬一個姓,但不一定同一個祖宗。這里就包括歷代以來,皇帝、官員、地方土著首領等賜姓,還有改姓等。在古代,族和宗,族親和宗親可以稱宗族,宗和族不分家。比如《紅樓夢》第二回,冷子興對賈雨村演說過榮國府時,有這樣一段:
雨村因問:“近日都中可有新聞沒有?”子興道:“倒沒有什么新聞,倒是老先生的貴同宗家出了一件小小的異事?!庇甏逍Φ溃骸暗茏逯袩o人在都,何談及此?”子興笑道:“你們同姓,豈非一族?”雨村問:“是誰家?”子興笑道:“榮國賈府中,可也不玷辱老先生的門楣了!”雨村道:“原來是他家。若論起來,寒族人丁卻自不少,東漢賈復以來,支派繁盛,各省皆有,誰能逐細考查?若論榮國一支,卻是同譜。但他那等榮耀,我們不便去認他,故越發生疏了?!?/p>

(家譜)
從這段對話中可以看出,明清時期,宗和族是難以分開的,既可以理解為混用,為同一種意思,也可以理解為宗和族在古代還是有區別的,宗的范圍要寬一些,族的相對來說要細一些。冷子興先說同宗,后改口說“豈非一族”是一種說話的技巧,拉近了賈雨村與榮國府的距離,果然,賈雨村順著桿子往上爬,承認與榮國府為一族,并說是“同譜”。賈雨村的意思是同宗的肯定的,是不是同族,還得族譜認定。過去同姓之間是不準通婚的,在清朝時,朝廷律法規定,同姓不同宗,可以聯姻,同姓同宗是明令禁止通婚的。
古代社會同姓間的“連宗”
古代同姓之間,存在不同宗情況,各有各的族譜,不存在宗族關系。但同姓之間為了某種利益,往往會結盟,也就是為了聯合在一起,增大宗族勢力,進行“連宗”,也就是說承認同屬一個祖宗,認作本家。
比如說,湘、桂、黔邊三省區邊界地區的楊氏家族,大多為苗、壯、侗、瑤、土家等多民族,但他們認可是北方楊家將的后代。這讓一些有些歷史知識的人感到好笑,南北兩家楊姓,明顯是同姓不同宗,沒有半毛錢的關系,認為這里的楊氏家族是受楊家將愛國事跡在民間的影響,往自已臉上貼金。

(楊文廣塑像)
然而歷史往往會發生讓人想不到的事,常識代替不了歷史的真實。湘、桂、黔邊三省區邊界地區的楊氏家族認北方楊家將為祖宗,他們并沒有搞錯,也不是受楊家將愛國事跡在民間的影響,更不是往自已臉上貼金,是有歷史原因的。
據史料記載,原來,當年蠻族首領儂智高叛亂時,在荻青的統率下,楊延昭之子、楊業之孫,北宋名將楊文廣被調任廣西鈐轄(即廣西臨時戰區的統兵官),進行平叛。當時湘、桂、黔邊三省區邊界地區的楊氏集團,為非常有實力的少數民族飛山蠻的首領,飛山蠻轄地屬朝廷羈縻(相當于現在的自治)土著政權。為了穩定后方,免遭兩面夾擊,楊文廣前往播州(今貴州遵義一帶)與當地楊姓“連宗”,也就與當地楊姓認了本家。據《中國苗族簡史》載,當時飛山蠻土著政權出兵兩萬,協助朝廷平定儂智高叛亂。這就是古代“連宗”的作用。
宗族難分家
古代“宗”在姓氏內部來說是總稱,而分支一般稱族,合稱宗族。但是,每個姓氏又有自己的分法,各有各的說法。

(宗祠內部)
比如,同一個宗族在一個地方的歷史越久,這種關系就越難分清楚。同宗族的人相見,一般稱宗親,或家門,分支內部稱家族,族親。分支家族以下又分“房”,稱房親,再有支房,其內部也多是以房親相稱。到了最末端的小家族,五服、八服內,實在不好稱呼了,就只好稱“自己屋里的”,或者以大門、地名相稱,如“老大門的”、“新屋里的”、“大門內的”、“大門外的”等等,這種宗族往往在一個地方居住上二十到三十世,歷史千年,支派繁多。
又比如,一些家族在現居住地歷史不太長的,最多十來世,因支派要簡單些,其稱法又不同,有的五服內稱“宗親”,有的稱“族親”,有的稱“家族”等,各姓氏有各姓氏的說法,規矩由自家內部定。
從全國的普遍性來說,“宗”的血緣關系比“族”的血緣關系要遠一些,“宗”包括了“族”在內。現在大多數地方不分宗和族,而是宗族合用,我認為這種用法更準確些,本來宗與族就不應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