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分享一下我經歷的一件真實案例。讓你我他都來借鑒借鑒。
我朋友李某是一位五十多歲的男醫生。他是一家三甲醫院的骨科一把刀。作為醫生長期接觸血雨腥風的場面。難免心里有些不舒服,就會有自己的排解方法。慢慢的就有了煙癮,酒癮。煙癮還好辦,大不了去辦公室外可以抽煙的地方解決。
酒癮就麻煩多了。三五好友飯店里小酌一杯。現如今出門在外沒有代步工具可麻煩。尤其是我們這種小城里,出租車也不好打。很多時候,很多人難免就會抱有僥幸心理。我又沒喝醉,不會出事故,也沒那么差的運氣,碰到查酒駕的。但是,您還別說,怕啥來啥。
我這朋友有一晚,二兩小酒一喝。飯后駕車出飯店門一兩公里,為了更加保險一點,拐進了一條小路。抄近路又能躲開查酒駕的警察。在小路的一個急拐彎后,“如愿以償”的看到了警察,看到了閃爍的警燈……
事后朋友聊天說,那一刻,自己大腦都是蒙的。最后還是砰砰的心跳聲把自己大腦的意識拖回來了。只能按照警察的指揮,把車靠邊停好。在警察拿著吹氣裝置走過來的時候,不知道朋友那一根筋搭錯了。隨手就把副駕駛座位上剩余的半瓶酒擰開蓋,一豎酒瓶子,在警察疑惑的目光下咕嘟咕嘟幾大口喝了下去。
說下結果,我朋友不但需要吹氣測酒精,還被帶著去了醫院抽血測量了酒精。理由是不但有可能是酒后駕車,還被指責挑釁執法權威。事后朋友哭死的心都有了。原本只是喝了二兩左右白酒,應該達不到醉駕的標準。最后一個多小時后折騰到醫院抽血化驗,數值達到一百多。完完全全達到了醉駕標準。
故事說完了,這個故事帶給我們幾點啟發。
1、做任何事都要敢作敢當,有擔當。犯錯了就應該受到懲罰。任何多余想法,動作有可能會讓事情變得更糟糕。
2、每個行業都有每個行業獨有的辦法來處理突發或者特殊情況。查酒駕的交警長年累月干這一行,就會碰到足夠多的突發或者特殊情況。
3、不要抱有僥幸心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有時犯錯沒被逮到,不是你運氣好,而是給予了你悔過自新的機會。如果死不悔改,等待你最后的結果是唯一的。那就是需要接受嚴厲的懲罰。
本問題中遇到此類情況,交警怎么做?
首先交警會配有執法記錄儀,在你豎起酒瓶的那一刻起,你就被全程錄音錄像了。而你坐在未熄火的駕駛室內。哪怕你之前沒喝酒,那從那一刻起,你已經是酒駕了。
其次,如果你之前已經是酒后駕車,那你臨時喝下去的酒,只會拉高你每百毫升血液內酒精度的數值。會讓你在違法的路上越走越遠,有可能構成了犯罪。觸犯刑法規定的危險駕駛罪。
最后,如果你之前沒喝酒,看到警察查酒駕,臨時起意當警察面喝酒。那我認為你是在挑釁警察,是在挑釁法律。那就是作死。
作為普通老百姓的我們。永遠記得法律是約束我們自己的一條高壓線,一條紅線,一條底線。也可以理解為法律是我們每個人穿的底褲。關系到我們的身體,心理,面子,社會地位等。不能輕易觸犯,不能抱有僥幸,不能耍小聰明。要不然就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自己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