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謝邀請讓我有幸回答這個問題,正好用我的經歷和我在交警支隊了解到的情況來給題主說說:
題主提到這個事,正好我也遇到過一次!記得有一回我開車在市區行駛,那天還沒到上下班高峰期,走到某一個路口的時候看著正好是紅燈我就開始等,也就是題主說的我等了大概10多分鐘,紅燈就是不變,而那天正好單位有事催著讓過去,后面的車已經排了很長一串,大家都有點不耐煩了,有的按喇叭、有的干脆抽支煙下車看看什么情況,眼看干等著也不是個辦法,正好單位催的急,我就直接開過去了,事后過了幾天,心里一直惦記著這個事,就去查了查有沒有違章記錄,呵呵!真是不巧,就那樣被記了一個闖紅燈;我就不服啊,明顯就是燈壞了,又不是我故意要闖,就去交警支隊法制科“信訪辦公室”進行行政復議,結果還是很順心的,去了交警隊直接和他們說了情況,他們也核實了一下,確實那天我所在的路口交通信號燈壞了,然后就是消除違章啦。
我總結一下:
1、遇到信號燈故障,工作人員表示,可以及時撥打122向交警部門反饋,另外,在確保路口安全有序的情況下,可以駕車通過。
2、若因此“違章”,車主可以前往市交警支隊進行行政復議,消除違章。
所以大家遇到這樣的事情要正確做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