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說一說我閨蜜的故事吧。為了便于大家閱讀,下面我用第一人稱來敘述。
十年前,我28歲,大學畢業參加工作5年了,沒有男朋友,不是我長得丑,而是我故意氣我爸媽,拒絕找男朋友,因為他們為了阻止我遠嫁,用強硬的手段讓我和相戀三年的大學男友分手了,只為了把我綁在他們身邊。
于是,大學畢業后,我聽從父母的安排,回縣城工作,陪伴父母,但是拒絕他們給我介紹男朋友,這樣一直到我28歲。
后來,架不住我媽的眼淚,我答應和一個熟人介紹的男孩相處。那男孩(小劉)26歲,比我小,家境很好,父親的當地小有名氣的建筑包頭,賺了一些錢。男孩子退伍后被他父親找關系安排在當地一個社區醫院上班,搞后勤。聽說人比較內向,一直沒有找女朋友??傊涍^我爸媽的考察,男方條件挺讓他們滿意的。
和小劉交往大半年,不溫不火,我對感情本來沒啥期待了,既然不能嫁給自己喜歡的人,那嫁給誰都沒啥區別。所以,當我媽問我愿不愿意和小劉結婚的時候,我沒有拒絕。于是,兩家人正式商量結婚的事。
男方對我很滿意,因為小劉是獨子,家里住的自建的房子,沒有另外買婚房,給了我38.8萬彩禮,另外還給了我父母各8萬紅包。總之,用我爸媽的話說,我嫁對人了!我無所謂,一切都由他們安排。
很快,結婚的日子到了,婚禮前三天,我們在小劉的社區醫院匆匆做了個婚檢(其實就是走個過場),就去領證了。
婚禮的排場和熱鬧我都沒在意,反正他們高興就夠了!來說說我那驚心動魄的洞房花燭夜吧:
其它細節就不在這里描述了,當我們“坦誠相待”時,我驚訝地發現對方的“武器”竟然是歪的!而且歪得很厲害!我壓住心里的訝然,也不敢問他。等到他激動不已地真正開始“運動”時,我認命地閉上了雙眼?!鞍ミ?!”小劉一聲痛苦地嘶喊后一下子趴在我身上,我睜開眼一看,小劉臉色蒼白,正痛苦地呻吟,同時,我感覺到他身上有什么東西流到了我身上。
連忙坐起來,掀開他,眼前的情景讓我的臉也白了:他那里鮮血直冒,沒錯,是“冒”,不是“流”,才一會,床上就一攤血,我急得直推他,問他怎么回事,他斷斷續續的說要我趕快喊人,我慌慌張張穿好衣服,跑到外面喊他父母,又急急忙忙把他送進了醫院!我永遠都記得在醫院急診科那些醫生和病人們一臉稀奇的眼光。想起就覺得丟人!
小劉在醫院住了七八天,醫生診斷是生殖器畸形,還有一大堆的名詞,總之就是需要整形,另外還要做手術什么的。我爸媽安慰我,說沒關系,只要能治好就沒事。我無言,只能表示接受。
后來,小劉動了手術,醫生說痊愈后應該對夫妻生活沒有影響了。雙方父母都很欣慰,還說很快就可以抱孫子。可是,等我和小劉再一次“坦誠相待”時,我悲哀地發現,不論是我,還是他,都無法再有進一步的動作了,洞房之夜的場景已經給彼此留下了深深的陰影。即使我們換一個房間也無濟于事!
后來,他不停地吃藥,調整,我也盡力配合,但是沒有任何改變,倒是讓他開始變得扭曲,有時候會在床上掐我,我忍了幾次后終于爆發了,連夜收拾東西離開了那個家,并且直接提出離婚!
公公婆婆當然不愿意我們離婚,多次去我娘家做工作,但是我鐵了心要離,我爸媽也很心疼我,覺得這樣過一輩子太難了,也同意我離婚!
婆家見勸說無效,只得同意放手,但是要求退還所有彩禮和父母的紅包,我無所謂,但是我爸媽不干,說我好好一未婚姑娘,稀里糊涂就成了離異女人,說對方故意隱瞞男方生理毛病,是騙婚,不但不同意退還彩禮,還要求賠償。這下就熱鬧了,爭吵,調解多此,雙方一直不能達成共識,最后都揚言對簿公堂。我看不下去了,也不想再鬧下去了,就親自去了一趟婆家,答應退還父母的紅包,彩禮退還20萬,另外18.8萬就算我的青春損失費,公公婆婆商量了一下,同意了。
雖然父母不樂意,但是在我的堅持下,還是按我的意思做了,就這樣,我稀里糊涂就變成離異女了。[捂臉][捂臉]
離婚后,我消沉了很長一段時間,父母覺得對不起我,當年不該拆散我和男友的戀情,后來給我介紹對象時又沒有打聽清楚,生怕我這輩子就這樣毀了。所以,那次以后,父母再也沒有催婚,也不再對我的感情指手畫腳了。
三年后,我遇到了我現在的丈夫,一個讓我心動的男人。他是初婚,我沒有隱瞞我的婚史,他表示理解,更不會在意,我們結婚了,直到現在,我們感情都很好。
給生活蘸點醬:
我閨蜜的經歷告訴我:
1:不論男女,在找對象的時候,一定要坦誠,特別是在一些大問題上,更是來不得半點隱瞞,不然等秘密揭穿后,事情一樣會變得不可收拾。
2:如果因為對方的隱瞞,導致要離婚,我想,女方可以在經濟上提出補償,但是不能獅子大開口,盡量大事化小吧。
3:男方如果真是在婚前有意隱瞞自己的生理毛病,那就太不應該,說得嚴重一點,是騙婚,此時,如果女方提出離婚,我覺得男方一是應該該放手,二是應該對女方做出補償,你想想,就因為你的隱瞞,人家好好一姑娘,眨眼就成二手女人了,人家不憤怒嗎?
最后想說的是,做人,做事,都應該坦誠,既要對得起別人,更要對得起自己的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