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現在都不明白:雖然藝術作品<今天就說影視>中的演員<總不至于一生演一個角色吧〉,所演的劇本角色<有正反面定位的〉演得那么像,<像靈魂走進了劇本的角色〉不拍戲<或劇〉了,現實中又成了另外個人,然后過段時間又是下一個角色,這樣種職業<薪酬還較高,甚至很高>這回事總不能胡亂說某人精神分裂吧!該叫演技〈要有氣質、天份、后來努力的)。同時社會也需要這種職業<人家也付出了可貴的勞動吧>,請允許我借平臺說其他,文頭指的什么是精神分裂,在什么情況下出現精神分裂,到什么癥狀才算,怎么自愈或緩解,這種人需領殘疾癥和國家低保嗎?我們是否需保護公民的有些隱私?還有有些現代人焦慮癥的問題,社會上為什么要歧視精神疾病!而對那些注重嫖或賭的人睜一眼閉一眼呢?希望大家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