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愿意回答您的問題。
關注校園貸十年,每每看到類似的情況依舊感覺很痛心。雖不知道你哥哥是否是學生,但下面的內容肯定能幫到你。
你的表述不是很詳盡,因為網貸的范圍比較廣,廣義上說,連京東白條,螞蟻花唄都算網絡借貸。但基本可以推測,你哥哥是在不正規的網貸平臺上借的。因為正規的“p2p”平臺,一般不會出現借一點錢利滾利到幾萬,幾十萬的情況。以下為您分析其不合理甚至違法犯罪的特征:
一、高利息
之前看有一個律師朋友答得很在點。因為不管是民間的線下借貸,還是網絡貸款,其要遵循的基本選擇都是24%到36%的紅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從這個角度上說,網貸的利息基本都會超出這個線。其實很多深陷網貸的人,都是多還的,如果走司法程序,可以要求返還多付的錢。
二、高違約金
這是網貸“套路”之一,借貸后入不能分期支付,就會產生高額違約金,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十條: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從上面兩條可以明確,高違約金是非法的。
三、高服務費
基本所有非法網貸平臺打著服務費,平臺費等名義的幌子,坑害貸款者。具體表現有以下幾種:
1.借貸人拿到的第一筆錢,比網簽金額少。
舉例子來說,借5000,實際就拿到4000。
2.高手續費
接上個例子,借5000,實際就拿到4000,但一看賬單,已經欠6000了。無形中多出來2000。
四、暴力催貸
其具體手段很多,一般先電話,短信威脅到本人,然后將擴散到家長,朋友同學,老師,親人等。
電話短信無效果,一般會有人到單位學校(居多,因為學生好嚇唬),討債。
而因為幾千塊,真的實施暴力傷人的事件很少。
如果你哥哥也經歷的上述環節,那請仔細看下一條。
五、產生高額欠債的其他原因
依舊是非法網貸平臺的套路。即第一單還不上,他們就會建議在其他平臺再貸,以還第一個欠費。第二個還不上,他們就讓上第三個還第二個,如此往復。
我們做過計算,拿第一單借3000元(實際到手不超過2500元)記,當連環貸到第七筆左右,欠款就會達到2萬元左右。
因為你想還上第一筆,第二次借就得貸4000,雖然第一此你拿到2500,但是賬單顯示的欠款是3000+利息+違約金。第三次貸就得貸6000才能換上第二筆。
如果再繼續貸,因為基數很大,幾筆后,就會達到10萬元。
那么,實際貸款者真花那么多錢了嗎?
沒有,他花的,就是第一次拿到手的2500,以及每次多貸后,還完前一筆的“零頭”。這也是非法網貸平臺敢于瘋狂借貸的原因。因為付出就那么少,收效卻源源不斷。因為在這期間,大部分人還是會還幾期的。
六、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于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已經明確,上述現象是典型的套路貸,是非法的,是掃黑除惡重點打擊的對象。
《意見》規定,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為對象實施“套路貸”,或者因實施“套路貸”造成被害人或其特定關系人自殺、死亡、精神失常、為償還“債務”而實施犯罪活動的,除刑法、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外,應當酌情從重處罰。
篇幅關系,不一一列舉。
七、總結
1.如果你哥哥在正規“p2p”平臺借貸,需要按規定履行相應義務,至少應該達到24的線。
2.如果你哥哥如我所分析被套路了,可以報警處理。
被多套路的錢,有權追回。如果從來沒還過,建議償還本金。
但,你能找到他們嗎?你知道他們在哪嗎?
千言萬語一句話,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消費觀最重要!
希望能幫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