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會聽到人們在談論到親戚關系遠近的時候,會說到某人和某人還沒出“五服”,誰又和誰早就出了“五服”了的言論,然而究竟什么是“五服”,具體指的是什么,人云亦云,各抒己見。
關于“五服”之說,最早是出現在《尚書·禹貢》中,其內容大概意思是以王畿為中心,圍繞王畿以五百里為一區域劃分,根據距離和親疏劃分五個區劃,最接近王畿由天子直接統治的區域稱為典服,圍繞天子統治區域建立起來的列國稱為候服,然后向外依次為綏服(賓服)、要服和荒服。
根據五服和王畿的距離和親密程度,也形成了相應的朝貢制度,典服最近,每日都要朝貢;候服次之,一月一次朝貢;然后依次為綏服一季度一次朝貢;要服則一年一次朝貢;而荒服只需要朝貢一次后無需再朝貢。
古代的等級制度森嚴,對于當時各個階層的服飾也有特別嚴格的要求,因此把天子、諸侯、卿、大夫、士這五個階層的服飾也稱為“五服”。
中國在漫長的歷史演繹中,逐漸由母系氏族社會演變為由父系家族組成的社會,以父宗為重。幾千年來也形成了一系列的禮儀制度。在這些禮儀制度中,就有為死去的親屬服喪的制度。
《禮記·喪服小記》中記載,根據血緣關系親疏不同,服喪的服制和期限也不同。按照親疏關系把親屬關系分為五等,依次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也稱為“五服”。
在古代的禮制中,對這五種喪服的規定也各不相同,斬衰是規格最高的等級,古代把上衣叫衰,下裝稱為裳。喪服斬衰必須用粗糙的生麻布制成,在制作裁剪的過程中不能用剪刀,只能用刀砍,而且喪服的下擺不能縫邊。這就是“斬衰”。
斬衰之下的四個等級依次為齊衰、大功、小功、緦麻,這四種喪服的制作要求是必須都用熟麻布,喪服下擺都要縫邊。唯一的區別就在于麻布的粗細,關系越近,對麻布的要求就越粗。隨著關系的疏遠,麻布就變細。喪服越是粗糙,越能表達悲痛之情。喪服規格等級越高,服喪的期限也就越長。
五服之中,最終的喪服就是斬衰了,斬衰由粗糙的生麻布做成,斷外漏部縫邊,以這種不修飾的形象來表達對逝者的悲痛之情。斬衰的服喪期為三年。
古代的禮制規定,天子駕崩,諸侯要為其服斬衰;臣子要為君王服斬衰;父親去世,兒子以及未出嫁的女兒要服斬衰;長房長孫(承重孫)為祖父、妻妾為丈夫均要服斬衰。
到了明代以后,這一規定有所變化,女方的地位有所提高,也就是說兒子及未出嫁的女兒為去世的母親、承重孫為祖母、侄兒夫婦為姑姑(姑婆)均要服斬衰,并且把要服喪期三年的齊衰改為服斬衰。而且女子在服斬衰的過程中,必須用生麻把頭發束起,梳成喪髻。
齊衰是僅次于斬衰的喪服,不同之處在于喪服用熟麻制成,麻布比斬衰的細,而且斷處縫邊。齊衰根據與逝者關系親疏不同,服喪期的期限也不同,一般服期分為三年、一年(服喪杖期)、五個月(服喪不杖期)、三個月。服喪期間用喪杖(哭喪棒)的稱為杖期。
周代的禮制規定,父親健在,而母亡,兒子和未出嫁的女兒、已出嫁復歸的女兒以及丈夫為妻子要服喪一年,也就是服喪杖期;父親去世,子女以及妻妾要服齊衰三年。
到了唐代,情況就趨于簡單化,無論父母誰去世,都要服齊衰三年;姑姑或者姑婆去世,娘家的子侄夫婦都要為其服齊衰三年。
清代以后,規定又有所變化,這時凡是丈夫為去世的妻子、男子為去世的庶母、子侄為去世的叔伯嬸娘、兄弟以及未出嫁的姊妹之間、已出嫁的女兒為去世的娘家父母、孫子孫女為去世的祖父母,都要服齊衰一年,至于在付喪期間是否用喪杖,各地有不同的規定;重孫輩的男女要為去世的曾祖父母服齊衰五個月;玄孫輩的男女要為高祖父母服齊衰三個月。
僅次于齊衰的喪服就是“大功”,也稱“大紅”。喪服用熟麻布制成,麻布比齊衰細一些,斷面縫邊。清代以后,一般是堂兄弟以及未出嫁的姊妹之間、已經出嫁的姑姑及姊妹、已經出嫁的女兒為娘家的叔伯和叔伯兄弟,有人去世均要服“大功”,大功的喪期為九個月。
大功之后的喪服成為“小功”,也稱為“上紅”,由比大功喪服細一些的熟麻布制成,斷面縫邊。清代以后,凡是叔伯祖父母、堂叔伯嬸娘、未出嫁的祖姑及堂姑、已出嫁的堂姊妹、兄弟妻、再從兄弟、未出嫁的再從姊妹、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去世,均要服小功,小功的服喪期為五個月。
最后一等的喪服是“緦麻”,僅次于“小功”,是“五服”中最輕的一種。用比小功喪服還細的熟麻布制成,斷面縫邊。清代以后,凡本宗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外姓中為表兄弟,岳父母、外孫、外甥等去世,均要服“緦麻”,服喪期為三個月。
五服之外的遠親,如高祖的親兄弟﹑曾祖的堂兄弟﹑祖父的再從兄弟﹑父親的三從兄弟﹑自己的四從兄弟及三從侄﹑再從侄孫等,屬于“袒免親”,服“素服”。具體是露出左臂,用布從項中向前交于額上,又后繞于髻上。
親屬關系超過五代,不再為之服喪,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這種禮儀核心就是等級和秩序,它體現了尊卑,貴賤,內外,親疏。
在古代那個男尊女卑的時代,夫妻之間,妻子要為丈夫居喪三年, 而丈夫只為妻子服喪期年。明代以前,父在母亡,作為兒子,為母居喪只能是齊衰而不是斬衰;庶子為嫡母服喪三年,但是嫡子不為庶母服喪。明代以后才改為庶子也可以為自己的母親服喪三年,且嫡子要為庶母服期年喪。
長子長孫在服喪中的地位特別重要,一般是由長子承擔喪祭重任,如果長子去世,就由長孫接任,這就是“承重孫”,依次也有“承重孫”,在訃聞(訃告)中,長子長孫長重孫的名字一般是列第一位的。
在農村,一個家族由本宗九族構成。九族中,縱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自己、子、孫、曾孫、玄孫;橫向有自己、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
自己的上輩中還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自己晚輩中的侄婦、堂侄婦、再堂侄婦、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孫婦、堂侄孫姑、侄孫女、堂侄孫女、曾任孫婦、曾侄孫女等。
以上這個范圍內的都是親戚,出了這個范圍,就不再是親戚了。而且這個范圍內的親戚也有遠近之分,五服之內的為本家,出了五服的又在九族之內的,屬于遠房親戚。
新中國成立以后,很多封建的規制被廢棄,隨著宗族社會的瓦解,喪葬制度也提倡移風易俗,過去繁瑣的“五服”喪葬禮制已經淡出歷史,取而代之的是大為簡化的不倫不類的一套喪葬禮儀。除了長子長孫的披麻戴孝外,其他的一律平等,沒有差別。但是兩千多年的喪葬禮儀制度,對中國人的影響依舊深遠。在民間,還留存著古老的“五服”制度的影子。只要親情還在,那么親人去世披麻戴孝的老禮兒還會一直存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