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明朝僅有350萬疆域,顯然是將后金以及后金背后廣大東北區域全部刨除,如果這樣算的話,那清末多個省份通電全國宣告獨立,是不是也應該將這些省份刨除呢?
一直以來,對于清朝在滅亡后,其在領土疆域上所做的“貢獻”大小爭議很大,其中,有一種觀點認為,清朝留下了遠大于明朝的疆域面積,顯然是貢獻極大的,確實,清朝滅亡時,當時的疆域達到了1107萬平方公里之多,要和明朝滅亡時,僅剩三百多萬來對比,清朝完勝。
但這里面有一個誤區和容易被人忽視的問題就是,明朝350萬平方公里是怎么計算出來的?而清朝所謂的1100萬,又都包括哪些區域呢?
按照支持清朝貢獻大這種說法的計算,明朝的350萬,顯然是將后金以及后金背后的女真各部所占據的區域全部刨除,甚至將歸化城順義王一系的蒙古各部所在的區域也一并給刨除掉。
但問題的關鍵在于,在明朝的兩百多年歷史中,不管是女真還是蒙古,明朝一直沒有放棄,并且在諸多文獻中,明朝也一直在行使宗主權,接受朝貢,發放官職等這些都是有明文記載的,既然大明是宗主國,那這些依附在大明周圍的部落所在地,是不是也應該算為大明的疆域?
要知道,努爾哈赤在叛變之前,可是大明朝的官員,你不能因為他叛變,就將他所在的區域給開除出大明,如果不算的話,那清朝末期,國內多個省份通告獨立,是不是也應該從清朝的疆域中扣除?這樣一來,他滿清哪里來的一千多萬疆域?
我們從幾個方面來說明一下清朝所謂的疆域是怎么來的。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一點的就是,疆域這個概念,是在明朝滅亡之后才在國際上被提出來的,也就是所謂的威斯特伐利亞體系,這個概念的出現,標志著對主權國家的存在及國家享有主權的確認。
而提出這個概念時,已經是1684年,此時的大明已經滅亡了。
為什么要說這個呢?是因為在此之前,包括明朝在內的封建制國家,是沒有疆域這個概念的,如果非要強加這個概念,那么按照中國古代采用駐軍、征稅、遣派官員以及征調兵卒為標準的話,明朝在大多數時間里,其有效領土面積顯然要大得多。
明朝時期所謂的疆域,那就是朝貢,只要哪個番邦小國向大明朝貢,那在某種意義上來講,就可以算是疆域的一部分,因此,如果按照能朝貢的區域來講,明朝占據優勢。
其次,不可否認的是,清朝在疆域擴展方面,無疑是有貢獻的,但這個貢獻來源于,清朝從大明手中接過的,是一個超級豪華實惠大禮包。
公元1644年,李自成打進北京,崇禎帝朱由檢在煤山自縊,這標志著大明朝已經宣告滅亡,而滿清入關后,繼承了明朝的遺產,其中包括土地、人口等等一切。
為什么說清朝得到的是一個超級大禮包呢?我們先來看看朱元璋從元朝統治者手里接到了什么。
在朱元璋稱帝之后,當時的甘肅地區,經過多年的戰爭,已經是白地,登記在冊的人口,不足三萬,為了穩定統治,朱元璋不得不從江浙地區大量的遷徙人口到甘肅。
除了甘肅之外,再看看云南,元朝留下的云南,是一個有這個強大實力的麓川王國,這個王國,曾經將元朝軍隊打的節節敗退,到了朱元璋時代,大費周章,并在此安排自己的義子沐英坐鎮,才算將云南收入統治范圍。
那么明朝滅亡的時候,甘肅和云南是什么狀況呢?當時的甘肅,擁有一百多萬人口,并且現成的軍事堡壘和大量的軍官士兵也投降清朝;另外就是云南,在兩百多年之后,土司基本被鏟平,整體趨于穩定。
在這種情況下,清朝很容易的就對上述地區進行的深入統治與管理,像甘肅和云南的這種例子還有不少,包括在陜甘寧、青海東等地區,明朝所進行的征戰、分封,都是后期清王朝能夠繼續在此推進的堅實基礎。
最后,就是清王朝在疆域上所做的貢獻
較之明代的領土,清朝主要是在其疆域正北和西北方向,以及藏地這些區域進行了擴張,實際上這種擴張,更準確地說應該稱之為自保。
明朝在滅亡時,其邊境危機已經是十分明顯,除了不斷崛起的后金之外,包括上述地區也都成為了明朝的隱患,如果不是各地此起彼伏的農民起義,明朝統治者勢必要對這些不穩定因素進行清除的。
只不過,在隆慶以及萬歷之后,大明已經是日暮西山,即便如此,還打了幾場維護邊境的硬仗,如果有機會,崇禎帝也會這樣去做。
因為這些危機沒來得及處理,所以就留給了繼任的清朝,也就是我們熟知的準噶爾、察哈爾以及和碩特等。
既然是繼承了明朝的遺產,那么清朝就有責任和義務將這些家門口的威脅清除,不然,威脅的也是其本身的統治,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與其說是擴張,更多的是自保,不打不行。
正如元朝留給明朝一個超級大爛攤子一樣,明朝留給清朝的,同樣是一個爛攤子,不過相對于清朝留給民國的局面,顯然清朝接手時要好上很多,當時的日本、沙俄等,已經遠超當年的準噶爾、察哈爾之流所帶來的威脅。
在這種情況之下,再來看看清朝所謂的1100萬疆域面積,我們就會知道,之所以在其滅亡時還有這種面積,主要是因為明朝為清朝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才能夠允許其擴張,同時,其擴張的根本,是在于自保,這換做任何一個繼任者,都會這么去做,并不是只有清朝可以,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在清末列強們出于各自目的地遵守威斯特伐利亞體系,才在一定程度上保全了大清朝領土的完整。
所謂領土,從來都是打出來的,自古以來皆是如此。
清朝也不是天生的就有1100萬領土,在公元1583年,努爾哈赤在世襲父爵后,才開始了逐漸統一女真各部,直到公元1616年,努爾哈赤稱帝,才占據了遼東。
皇太極改國號為大清,并降服漠南蒙古,此時的大清才不算是偏安一隅的地方政權。
而從公元1644年開始,到清朝版圖的鼎盛時期,期間,清朝歷經了康雍乾三朝,也就是乾隆皇帝徹底平定新疆和西北之后,清朝的領土,才終于達到了一千多萬平方公里。
也就是說,任何領土的擁有,都是從小到大,這和歷朝歷代的更迭是一樣的性質,同樣,朝代在滅亡時,由于衰敗,其所能控制的實際區域也會逐漸縮小。
到了晚清時期,由于清政府的腐敗無能,導致列強在不斷的蠶食疆土,而各地也在紛紛獨立,其中新疆、藏地以及陜甘地區,更是動亂不斷,從嚴格意義上來講,這些區域已經不算是清朝能有效統治的區域。
實際上,在清朝滅亡時,其所能有效發號施令的地方,也就是紫禁城,這個說法雖然有些片面,可實際情況確實如此,紫禁城以外,誰還會聽?
更進一步講,明末雖然僅剩三百多萬平方公里的疆域,但至少北京、天津沒有外國駐軍,甚至還要鄭成功收復了臺灣這種壯舉,但清末呢?沿海紛紛被列強租借,東北被分割,藏地、內外蒙、新疆也同樣如此,南方各省也紛紛宣布從滿清獨立,請問,清朝的1100萬,還剩什么?
因此,如果真的要和明朝對比,也只能是拿明朝的疆域最大的時代和清朝對比,你不能拿著清朝的疆域巔峰時刻,與步入滅亡時期的明朝對比,這樣顯然是雙重標準,更是一種不正視歷史進程的錯誤說法和態度。
前文也講過,清朝在疆域擴張上確實有貢獻,這一點沒有人否認,但清朝的貢獻,也是歷經了數千年的沉淀和積累,以及從明朝手中繼承而來的基礎之上,才得以拿到最終的結果,并非是一蹴而成的,這就好比,你吃了三個包子吃飽了,不能就單單把功勞歸功于第三個包子,而忽略前兩個包子所做的貢獻一樣。
所以來說,這種對比是毫無意義的,首先對比的不平等就決定了結果的不平等;其次,國土疆域是一個動態化的存在,況且古代的中國也沒有什么明確的疆域概念;最后,時代的不同,也讓人們對于國土疆域以及自身歸屬感覺不同,拿清朝疆域和明朝對比,你怎么不拿清朝和元朝對比呢?
小結:
清朝留下的所謂1100萬平方公里的疆域,是一個爛攤子,列強虎視眈眈,各地紛紛獨立,所以這種疆域,完全不具有什么意義,拿這個和明朝滅亡時來做對比,著實是有失公允,更是別有用心,任何國家的疆域,都不是從古至今一成不變的,沒有前人的奠定基礎,也就沒有后人的擴張變強,所以,清朝在擴張疆域上,所作出的貢獻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