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一共有15個副省級城市,由10個省會城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組成。
十個副省級省會分別是:哈爾濱、長春、沈陽、濟南、西安、南京、杭州、成都、武漢、廣州。
五個計劃單列市分別是: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在重慶成為直轄市之前也是計劃單列市,副省級。
副省級城市的一把手同時也是省委常委,比地級市一把手行政級別高半級。比如廈門雖然不是福建省會,但行政級別比省會福州高半級。再比如青島上一任市委書記直接調任安徽省省長。
整個東部包括東北地區在內,除了河北以外都有至少一個副省級城市。其中遼寧、山東、浙江、廣東四個省份都有兩個副省級城市。中西部則只有武漢、西安、成都三個副省級城市。由此可見東部地區綜合型強市密集度之大。
除上述城市以外,目前也有一些地級市具備了副省級城市的實力,比如長沙、蘇州、福州、鄭州都是GDP達萬億規模的綜合型強市,雖然沒有副省頭銜,但整體實力已經不亞于副省級城市。而長春、哈爾濱這兩個老牌工業強市近幾年的發展速度的確要慢一些,僅剩科研和高教領域比一般地級市還有優勢,經濟、旅游、交通、城建等領域已經被很多城市相繼反超。
其他諸如泉州、南通、佛山、東莞這些萬億GDP城市都是純經濟型強市,綜合實力跟副省級城市沒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