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說的是縣級市的事業單位和地級市市區的事業單位的工資標準為什么不一樣的問題。這個問題在各個地方都是可能存在的,造成這個問題的原因表面是由于收入構成中的績效工資、年終績效獎等不同造成的,但是,歸根結底還是由于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及物價高低等方面的不同而造成的。
一、事業單位的收入構成。
機關事業單位目前的收入已經比較規范了,亂發錢的現象已經是沒有了的。因此,不同地區的事業單位之間的收入是完全可以比較出是哪方面高的。
事業單位的收入主要是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特殊津補貼、年終績效獎等幾部分構成。
二、事業單位收入的差異所在。
1、崗位工資與薪級工資標準是沒有差別的。事業單位收入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的標準是全國統一的,只要兩個人的單位性質相同,崗位相同,學歷相同,參加工作時間相同,這兩部分工資標準是完全一樣的。不管是在一線城市,還是在貧困的山區縣,這兩部分工資標準是沒有區別的。
2、績效工資標準在不同的地區是不相同的。績效工資相當于公務員的規范津貼補貼,其標準在不同的地方是不一樣的。但基本是同城同待遇,在一個地級市的不同城區及市直事業單位基本上是相同的,不會有什么區別。但市區與該地級市所轄縣之間,縣與縣之間都可能會有差別。這主要是各地的財政收入、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等不同造成的。一般來說,發達地區會比欠發達地區高一些,市區會比縣里高一些。一個月差個幾百元是正常的。
3、特殊津補貼標準會由于崗位不同、地區不同而有差別。規范津補貼后,這部分的津補貼已沒有多少了。有的可能在鄉鎮的事業單位工作,會有鄉鎮工作補貼; 有的可能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會有艱苦邊遠地區工作補貼;有的地方可能還會發物業補貼、通訊補貼等。這些津貼標準也是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標準的,如鄉鎮工作補貼,只是規定每月不少于200元,各地有發200元的,也有發300元、400元、500元甚至更高的。艱苦邊遠地區補貼雖有標準,但在不同的地區補貼標準是不一樣的。
4、年終績效獎的標準各地區各單位都會有差異。目前,有的事業單位也像機關的公務員一樣發年終績效獎了(也許有的地方叫年度考核獎、精神文明獎之類的名稱),特別是義務教育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要求不低于或高于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這些教師也會有年終績效獎金可以發放,其他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或多或少的有年終績效獎。
年終績效獎的獎金標準各個地區是不一樣的,單位的績效考核等級不一樣標準也會有差異,而且有的單位還要進行二次分配,單位的分配方案不同也會造成差異。一般來說,平均每年每人會有3萬元左右的績效獎,縣里可能少點,但也會有2萬元左右,經濟發達的市區高一點,也許可能超過5萬元。這些獎金,每年每個人的所得有些差異是在所難免的。
綜上所述,在構成事業單位收入的幾部分中,除了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的標準是全國統一的之外,其余部分的收入都會有差別。因此,在不同地區的事業單位工作,收入有差距是正常的。在縣級市事業單位和地級市市區事業單位的收入也就會有差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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