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據聯合國海洋公約,島嶼才擁有主權,而“島嶼”需要滿足四個條件,分別為:漲潮時露出水面,上面有淡水、有可食用的食物,有可居住的場所。
剛露出水面的火山島上面并不具備淡水,也不具備可食用的食物,更不具備可居住的場所,你不要告訴我可以在噴發中的火山上居住。
因此在公海剛露出水面的火山,不屬于島嶼的范疇。
當然了,你可以等到火山穩定后形成玄武巖島嶼,上面長滿植被,以及下雨后形成水池,再去上面搭個棚居住,然后再去聯合國申請,只要你能活到那個時候就行。
不過就算你能活到那個時候,你想申請成功也是不可能的。
因為對于無主之地,很多國家都會出手掙搶,哪怕上面什么都沒有他們也會派兵占領,這時候他們雖然也沒有該島的主權,但是卻有控制權,當控制時間到達50年或者100年的時候,那里就會成為他們的領土。
另外這里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海洋經濟專屬區是不是公海的問題。
對于200海里的海洋經濟區是不是公海,有的國家不承認是公海,有的國家那屬于公海,因此如果這個火山噴發形成的新島嶼如果在別人200公里經濟專屬內,那肯定跟你沒關系。
不管經濟專屬區是不是公海,經濟專屬區內的海洋開發利用權屬于經濟專屬區國家,在那里噴出的火山自然也屬于該國的。
對于在公海上突然噴發出來的火山島嶼,不管是個人還是國家去聯合國申請,肯定是不被認可的,這里涉及很多原因。
第一個就是,新形成的火山島,并不穩定,又可能在不久后重新沉入海底,
第二個是,在公海突然出現一座火山島,如果被某個國家占領,會影響另外一個國家的戰略利益,所以被影響利益的國家會千方百計的阻止。
因此,當你在公海上新發展一個露出水面的火山島時,第一時間是立刻派人去占領,禁止任何國家以及個人接近和登錄該島,對該島進行實質控制,當擁有了實質控制權后,再對該島進行建設。
在這里重點要提醒的就是千萬不要去聯合國進行申請,聯合國沒有領土劃分的權力,也沒有給予某個人或者國家領土權的權力,別傻乎乎的去聯合國,實際控制權才是主權。
另外要說是,個人想占領一個島嶼,并且擁有主權是不可能的,偷窺該島嶼的國家會聯合起來對你進行封鎖,然后讓活活的餓死在上面,你死了那里就是無主之地了。
所以在公海發現新島嶼,第一時間是通知國家,讓國家派軍隊過來對島嶼進行實際控制,只有國家才有實力與世界各國流氓周旋,從而占有該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