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讓我知道你們中任何一個人對跳傘的敵人開火,我會把你們就地槍決!”
很難想象,以上這句話出自二戰期間的一位德軍指揮官口中,至于“在戰爭中不能射殺跳傘飛行員”這項規定,確實在《日內瓦公約》中。
但在東線,日本壓根就不管是否跳傘,大肆射殺敵軍跳傘飛行員的行為令人不恥,其中部分遇難的飛行員就是我國先烈!
“戰爭中不能射擊跳傘飛行員”此項規定的由來
在《日內瓦公約》中明確規定,戰場之上,非戰斗人員不可被射殺,主要分類有記者、醫務人員、放下武器的戰俘、跳傘的飛行員、紅十字會、紅新月會成員等等,主要判斷依據就是“有無武器”以及“有無進攻性”。
比如跳傘的飛行員,其攻擊性武器為“戰機”,跳傘的那一刻,飛行員就沒有了武器,除了隨身配備的小手槍。
如果落到敵方領土中,飛行員有充足的時間做出投降舉動,那么此時,飛行員就會成為不可被射殺對象,除非飛行員做出攻擊行為。
不過《日內瓦公約》對于飛行員的保護規定,也就在締約國有效,像日本這類不在公約范疇內的國家,在射殺跳傘飛行員方面,自然毫無顧忌。
為什么戰爭中會出現不射擊跳傘飛行員的現象?
1.西方騎士精神
空戰屬于新時代產物,一般平民根本沒法成為空軍,所以早期空軍大多數都是貴族,西方貴族又特別講究騎士精神。
大家打仗歸打仗,該手下留情的時候,還是得仁慈一點,下面舉幾個真實發生的例子,你就知道西方騎士精神有多么難能可貴了。
案例1:德軍“空中騎士”弗蘭茲·斯蒂伯格護送美軍B-17回基地
1943年12月,美軍第379轟炸機大隊在執行過程中幾乎全軍覆沒,只有一架遭受重創的B-17,跌跌撞撞的幸存了下來。
德軍飛行員弗蘭茲·斯蒂伯格發現后立即上前追擊,但他發現B-17領航員已經死亡,副射手仍在努力搶救已經死亡的主機槍手。
弗蘭茲看到滿是彈孔并且損毀嚴重的敵機,再考慮到敵軍領航員已死,于是他示意讓對方跳傘,這樣就可以留他一命了。
結果這位美軍寧死不屈,他表示自己不愿當德軍俘虜,或許是弗蘭茲被感動了,也或許是他身上有著與生俱來的騎士精神,最后弗蘭茲破壞了戰機錄像裝置,親自護送美軍B-17回到營地附近。
在掉頭返航前,弗蘭茲朝這位敵軍深深的敬了一個軍禮。
幸存下來的這位美軍飛行員叫查理·布朗,他回到營地后一直在擔心弗蘭茲是否會受到懲罰,戰爭結束后,他依舊努力尋找著救命恩人的下落。
直到1995年,兩位白發蒼蒼的老者第二次見面,剛一見面就泣不成聲的緊緊擁抱在了一起!
之后,弗蘭茲解釋道:“當初我破壞了錄像裝置,并且謊稱追的那架B-17墜海了!哈哈!”
案例2:“紅男爵”曼弗雷德·馮·里希特霍芬積極救援敵軍跳傘飛行員
曼弗雷德是德軍王牌飛行員,享有“紅男爵”之稱。
在他的一生中共擊落約80架戰機,但他從未射殺過跳傘的敵軍飛行員,反而還積極救助他們,甚至還去醫院探望。
在交換戰俘時,曼弗雷德還會給敵軍送行,按照陣營來講,德軍飛行員應該是英國極為痛恨的對象,可在紅男爵曼弗雷德戰死后,英國卻按照軍人的禮節,神圣莊重的送完他的最后一程,在葬禮上,敵軍紛紛哀悼,仿佛痛失摯友一般。
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歐洲貴族圈子也就這么大,就如紅男爵曼弗雷德的對手中,其實很多都是昔日好友,實在沒必要下死手。
此外,貴族底蘊深厚,如果知道本族某年輕飛行員在跳傘后還被敵軍射殺,保不準會派殺手潛入地方族群,展開復仇行動,如果都這樣,那就毫無底線可言了,當然絕大多數貴族根本不屑于這么做。
2.飛行員太過昂貴,活捉后有大用
二戰全面結束,各國之間都在積極商量戰后相關事宜,比如交換(贖回)戰俘等等。
在新中國成立的消息傳到錢學森的耳朵里后,他就興奮的睡不著覺,從那一秒起,錢學森就開始準備回到祖國。
1950年夏,錢學森帶好大量資料準備在加拿大轉機飛回祖國,結果卻被美國當局扣押,理由是懷疑錢學森將美國絕密資料帶回中國。
在錢學森被捕期間,美國海軍次長金布爾說了以下這段話:
"不管怎樣都不能放錢學森回歸中國,在任何地方他都很有價值,他能抵3至5個師的兵力,我寧可把他槍斃了,也不能讓他回到中國!"
1955年8月1日,中美雙方在日內瓦再次協商,最后經過不斷交涉,美國同意釋放錢學森,作為交換,中國釋放了11位美國飛行員俘虜。
錢學森對我國的價值有多大,想必大家都很清楚,而交易的籌碼卻是11位美國飛行員俘虜,可能有人覺得美國虧大了,虧肯定是虧的,但也從側面說明,飛行員的價值有多高!
除了戰后交換之外,敵軍還能從飛行員戰俘中獲取至關重要的戰斗信息,有的甚至能改變戰局,哪怕隨便說點內部情報也行,因為飛行員跟陸軍士兵不同,他們變相屬于高層,知道的信息很多很多。
所以很多飛行員即便被抓,也沒有遭受酷刑,反而是被善待。
3.活捉敵軍飛行員,也是為了交換本方飛行員
飛機被毀,只要實力雄厚,很快就能有第二架,可飛行員被射殺,要再找一個補上,可就難了,如果從新兵開始訓練,沒個4~5年不行。
日軍后期空軍力量薄弱,也跟飛行員死亡數量有關系,日軍飛行員打到后面都快沒人了,怎么跟美國空軍打,盲目派新兵上去打空戰,完全是把戰機仍在海里。
再比如歐洲諸國,其實飛行員數量也沒多少,要都互相射殺,可能打到中期,空戰就沒得打了。
此外,飛行員技術天花板極高,像中途島海戰,美軍飛行員就炸毀了多艘日軍航母,所以能活捉敵軍飛行員就活捉,留著還能交換我方飛行員。
空戰飛行員跳傘后的真實情況
戰場是殘酷的,不射殺跳傘飛行員的約定,可能在戰爭初期大家還會遵守,可實際情況是,到了中期大家就亂來了。
“蘇軍空戰戰術之父”之稱的王牌飛行員波克雷什金,在目睹兒子跳傘仍被敵軍無情射殺后,直接在第二天打爆了一架德軍重型轟炸機He 177,之后把跳傘的10位德軍飛行員當場射殺。
值得單獨說一說的是日本空軍的兩起“神奇”事件。
有次日本空軍擊落了一架美軍戰機,美軍飛行員只能跳傘,結果日軍飛行員非要過去看看美軍飛行員,關鍵此人還把頭給探出去,因為空軍都會隨著配備一把小手槍,忍無可忍的美軍飛行員,直接用小手槍射殺了日軍飛行員。
不出意外,這是人類史上首次用手槍擊落飛機……
還有一次,日軍打到后期軍備嚴重不足,所以不給空軍發傘具了,結果有個名叫山崎卓的飛行員偷偷藏了一副傘具在飛機上,之后戰機不幸中彈,山崎卓十分慶幸自己偷傘具的決定。
結果就在降落過程中,日軍看到降落傘,二話沒說就開槍射擊,因為在他們看來,本國飛行員是沒有傘具的,所以有傘具的就是敵軍……
總的來說,真正的戰場中,有規定也沒用,大量醫護人員、跳傘飛行員、紅十字會人員被射殺的案例比比皆是,戰場不是講道德的地方,是拼命的地方。
所以,雖然戰爭中有不能射殺跳傘飛行員,但有規定是一碼事,遵不遵守是另一碼事。
如有紕漏,望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