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槍械誕生以來便成為每個國家軍隊的基礎軍備。隨著技術不斷的進展,槍械就分出了諸多類型,如手槍、步槍、狙擊槍,前兩者學習難度較低,普遍被軍人和警察同志所掌握。
而狙擊槍是比較特殊的一種槍械,需要經過專業訓練的人才能操控使用。其中的狙擊手又分為兩大兵種,一種是服役軍隊的狙擊手,他們執行任務射擊敵人的時候,一般只會打對方胸膛。第二種是專門服役警隊的特警狙擊手,他們通常不會打胸膛,而是極力做到一槍爆頭。大家知道這是為什么嗎?
具體來說狙擊手服役部隊不同,上級要求他射擊的位置也會不同。如果是一位服役軍隊的狙擊手,他執行任務的時候則是多會選擇射擊胸膛位置,因為敵人的胸膛面積比較大,頭部較小,射擊胸膛的擊中率更高。
一般人的胸膛會比自己的腦袋大兩倍左右,所以射胸膛的擊中率比較高。如玩CS游戲,一槍爆頭的得分雖高,但射中率比較低,兩人交戰,通常是選擇射擊胸膛,這樣的射中率會更高點,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覺得。那么既然射胸膛機率高于射頭部,為何警隊卻要求特警狙擊手一定要一槍爆頭,解決罪犯呢?
根據以往的劫持人質案件,兇手劫持人質,在走投無路的時候很容易產生極端行為,會企圖與人質同歸于盡。那么在警察與劫持人質的罪犯對持之際,首先要絕對保證人質的生命安全,不然就算抓到罪犯讓人質死掉,也是一種魯莽失敗的拯救行動,且會受到社會輿論的指責。同樣不把人質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指揮官也不算是好的指揮官。
如此一來,每當發生類似劫持案的時候,就算警方以絕對人數包圍了犯罪分子,讓他無路可逃,但是若對方有人質在手警察也不敢硬攻,只能先是派出談判專家談判,期望能和平解決,勸罪犯放下武器釋放人質,然后坦白從寬爭取減刑。這種方式通常會慢慢消磨犯罪分子的內心,使得他們心理崩潰,從而明白無路可逃選擇妥協。但也有一些極端分子,知道逃不了就要同歸于盡。
面對極端分子,警方根據局勢,在逼不得已的情況下命令潛伏在高樓或制高點的狙擊手開槍射殺罪犯。此時的狙擊手就是拯救人質的最關鍵點,假若狙擊手失手,射擊偏離,那么就會觸怒罪犯,從而激動起來就不顧一切先殺了人質。
所以,身為執行射擊任務的狙擊手就需要做到一槍擊斃。不僅要射中罪犯,并且還要一槍就把對方打死,不能讓對方受傷后有反抗的能力,不然對手無寸鐵的人質來說是十分危險。在權衡方面,最終警隊狙擊手通常會選擇打頭部,因為頭是人體最重要的部位,一旦被擊打就很容易斃命。
所以狙擊手這時會選擇打頭,做到一槍爆頭,才能成功的解救人質。反觀之,特警狙擊手不會打胸膛,主要是胸膛面積雖大,更容易射中,可是有些人就算被射中胸膛,還會有短暫的反抗時間,這時他就會把抓在手里的人質殺掉。
另外還有一點是,罪犯可以用人質擋住他的身體,讓狙擊手不能如愿射其身體,但由于罪犯的頭部小于身體,所以很難用人質遮擋,無法重疊,狙擊手就有機會射擊罪犯的頭部。在一些情況下,狙擊手唯一的選擇也是打罪犯的頭部,所以當射擊預測較為精準后,狙擊手就會選擇最適當的時機,給予對方的頭部打出致命一槍。所以一槍爆頭,對于訓練過關,成為合格的特種兵狙擊手來說,是可以做到的。
關于軍隊狙擊手為何喜歡射目標胸膛。主要是有些上級領導給予軍方狙擊手的要求是盡量讓敵人喪失作戰能力,而非一槍斃命。所以在一些戰役中,躲在遠處的軍隊狙擊手很少去射擊敵人的頭部,畢竟敵軍不可能時刻都有人質在身邊。
這時為了爭取時間和增大敵軍的傷亡,軍隊狙擊手就會選擇折中的辦法,一有機會就開槍射擊,通常只會射敵人的胸膛,這樣面積大更容易射中,而敵人的胸口中槍所造成的損傷范圍也很大。再者是,射擊胸膛多是讓敵方受重傷,想死不能馬上死,這時候對方的隊友就會來救援,如此一來躲在遠處的狙擊手又能繼續射擊,或者牽制他們,令他們很被動。
通常來講軍隊狙擊手使用是是半自動狙擊步槍,這種半自動式的槍械,精準度不高,只在迅速射擊與火力上有優勢,很適合在中距離打仗。此時,軍隊狙擊手要用這種半自動式狙擊槍打敵人頭部的話,無疑是加大了難度,會很容易射偏,故此聰明的狙擊手一般會射敵人的胸膛。
綜上所述,軍方狙擊手和警隊狙擊手選擇射胸膛和頭部,都是因環境和戰況所需。戰場上的敵人身邊一般沒有人質,所以軍方狙擊手不用顧慮太多,挑最有利的位置來打,先把敵人打傷,又能消耗他們的醫療資源,且能吸引更多敵軍過來當活靶子。警隊狙擊手執行任務,一般是對面如何去拯救人質,故此只能一槍爆頭斃掉犯罪分子,才能更有效保證人質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