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一名股級干部,一些前來辦事的群眾稱呼我為領導,我糾正他們,我不是領導,因為股級干部不屬于領導。
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的職務級別從高到低分別是正國級、副國級、正部級、副部級、正廳級、副廳級、正處級、副處級、正科級、副科級這十個級別,分別對應國、省、市、縣、鎮這五個層級的正職領導和副職領導。
法律上并沒有股長的說法!
可是,為什么股長成為普遍性現象呢?
因為最低一級的行政單位是正科級單位,包括鄉鎮政府和縣直部門。
鄉鎮政府和縣直部門的正職領導是正科級,副職領導是副科級,加在一起稱為領導班子。
一般來說,只有領導班子成員才能稱為單位的領導,所以我國最低級別的領導是副科級領導,也就是我們常見的副鎮長、副鄉長、黨委委員等,或者縣局的副局長、黨組成員等。
然而,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對于一個鄉鎮政府來說,大的鄉鎮政府有幾百上千人,小的鄉鎮政府也有幾十上百人,領導班子卻只有十來個人。
一方面,十來個領導很難管理鄉鎮政府那么多工作人員,需要中層干部幫忙管理和分擔工作;
另一方面,縣直部門很多,大大小小有幾十個,每一個縣直部門都有工作需要交給鄉鎮政府來完成,不可能都由這十來個領導去對接,需要對應縣直部門來設置鄉鎮政府的中層機構,任命中層干部去負責某一項或某一個領域的工作,負責跟縣直部門對接詳細業務。
而鄉鎮政府的中層干部就是我們所說的股級干部。
但在鄉鎮政府,一般不叫股長,而是XX辦主任,比如黨政辦主任、黨建辦主任等,因為鄉鎮政府設置的中層機構一般都稱作XX辦公室。
而在縣直部門,比如教育局,設置的中層部門一般叫XX股,那么中層干部就叫股長了。
股長(股級干部)由誰來任命的呢?
其實也很簡單,只要理解了干部管理權限,就明白了。
一般來說,科級干部由縣委組織部管理,處級干部由市委組織部管理,廳級干部由省委組織部管理,那么,很明顯,股長(股級干部)由鄉鎮政府和縣直部門管理。
也就是說,股長(股級干部)的提拔任免,都由鄉鎮政府和縣直部門自己決定,鄉鎮領導班子會議和縣直部門班子會議通過,由鄉鎮黨委和縣直部門黨組發文任免,就可以了。
但有一點,鄉鎮和縣直部門的中層機構設置并不是由鄉鎮和縣直部門自己說了算,而是由縣委編辦制定三定方案,通過三定方案來確定中層機構。
因此,鄉鎮政府和縣直部門雖然可以自行任免股長(股級干部),但必須報縣委組織部備案。
股長(股級干部)的任免流程相對比較簡單。
因為鄉鎮政府和縣直部門有資格任免股長(股級干部)的人不多,一把手基本能夠掌握情況,省去了動議、民主推薦、考察這三項常見流程。
以鄉鎮為例,一般是由黨委書記和副書記共五人小型會議醞釀初步人選,然后黨委書記決定提交黨委會議討論通過,再由鄉鎮組織辦走流程,任前公示、發文任免、縣委組織部備案。
關于發函征詢意見的事情。
有一種說法,鄉鎮任免中層干部的時候,會發函給對應的上級縣局,征求上級縣局的意見,以示尊重。
但其實這個做法已經慢慢被淘汰了,就算有,也是形式主義,表面上發函征詢一下意見而已。
要記住,人事權是體制內最大的權力,屬于自己可以掌控的人事權,必然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鄉鎮政府是正科級,上級縣局也是正科級,大家是平級的,上級縣局還不夠力量影響到鄉鎮政府股級干部的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