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沒錯,但你的思維邏輯中少了一些東西,那就是對價值觀的理解。
平等,指的是人格上的平等。這是寫在我國憲法中的,所以不用質疑其正確性。關鍵是平等的標準是什么?以你的標準來看,哪些事情是不平等的表現?
所謂標準,就是價值觀、行為規則。如果兩個人的價值觀(判斷標準)差異較大,那么對“如何才算平等”就會有很大的分歧。為了形象說明,我們打一個比方:
A喜歡蘋果,B喜歡香蕉。A為了表示對B的好感,于是送給B一車蘋果。然后A發現,送給B一車蘋果的效果,還不如C送給B一袋香蕉。
而B為了還上這份人情,于是送給A一車香蕉作為回報。于是,A認為B是白眼狼——“我把那么好的東西送給了你,你卻拿這些破玩意兒糊弄我”。而他卻不知道,B的想法是“和你交個朋友,我可是吃了虧的”。
你說A和B誰錯了?
我反復強調一個問題:
當今社會的價值觀混亂。傳統觀念不再權威,但影響尚存;西方觀念也被有條件地接受。男女都想從傳統和西方觀念中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內容,作為新的價值觀讓對方接受。
女人想既要平等,又要保留“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傳統福利,同時把貞操觀、三從四德當做封建糟粕統統拋棄;
男人正相反,希望女人在減少對自己依賴的同時,保留“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由于雙方的價值觀大相徑庭,對婚姻中吃虧、占便宜的計算結果截然相反。無論男女都覺得自己吃虧,所以很難實現兩性平衡,于是離婚容易成婚難。
明白了吧?追求平等是沒錯的。但想讓大家都覺得平等,前提是大家有著共同的價值觀。如果兩個人的價值觀有著較大的差異,那么你認為的平等,在對方看來就是嚴重的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