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79年的,41歲,潛意識里我是愿意約的。我想,原因是多方面的。
上周收藏了這個問題,這幾天其實我一直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回答呢?摸著良心說,我覺得回答這個問題,其實也是一個釋放的窗口。反正我這個號沒有任何個人信息,那就回答吧!
為什么我覺得自己愿意約呢?
我和老公結婚較早,2001年,他24歲、我20歲時,我們就認識并很快戀愛。
他對我很好,給我買花,帶我吃好吃的,帶我到處去玩。每天想方設法對我好,喂我吃桔子,還要把細皮都給剝了。
那時候,他把我的心塞得滿滿的。除了他,我再也容不下任何人。現在想想,那一年,便是我這輩子最“激情燃燒”的歲月。
2002年3月,我們就在工作的鄉鎮結婚了。他家和我家都是農村的,我們都是兄妹三人,父母為了供兄弟姐妹們上學,根本沒有剩下錢,所以沒有給我們的。
沒有房,沒有車,沒有彩禮,也沒有嫁妝。我們是真正的“裸婚”,但心里很開心,根本就沒想過什么物質方面的問題。
婚房是老公只有40平米的單身職工宿舍,買了兩萬不到的家具家電,是老公去信用社貸的款。
婚禮就定在鄉里的食堂,請了老公的所長當婚禮總管,負責各類雜事,他安排得非常周到細致。主持人請了鄉里的書記,口才了得,很能說。
婚禮的場地很簡陋。參加婚禮的一半是親朋好友,另一半是鄉里的幾乎所有工作人員,總共不到30桌人,但場面很熱鬧。
婚禮當天,公公婆婆給我們封了一個6000元的紅包,爸爸媽媽給我們封了2600元,都知道他們沒錢,所以我和老公其實已經很感激雙方父母。
婚后,一切都歸于平靜,我們的夫妻生活平淡而真實,沒有什么大的坎坷,但也沒有大的驚喜。兩人每月加起來兩千多塊工資,富不了,但也餓不著。
2003年9月,我們的大寶出生,算是在我們的生活里激起了一些漣漪,家務活開始成倍地增長。
2006年,為了大寶能上幼兒園,我輾轉調至縣城上班,租了房,老公開始了周一老早下鄉里、周五晚上回縣城的日子。
2008年,老公調進縣城,我們湊了8萬元錢,借了10萬元錢,總共18萬元,在縣城買下了第一套房子,二手房,雖然才90平,但隨便裝修下就入住了,而且離學校很近,非常好住。
此后,隨著老公開始做副業,有了額外的收入,工資也逐步從每月一千多元提高到了兩千多元,小日子才慢慢有了好轉。
2012年,我們還了借的錢,居然有了十幾萬元的存款。那年春節前,湊了20萬元,我們接回了人生第一輛車。
也就是從那時起,直到現在,我們每年1至2次、每次歷時八九天的自駕游成了家庭生活的固定“節目”。除此之外,便是上班下班、接娃送娃,各種工作和家務,枯燥而無味的生活。
2016年,剛在縣里換了新房,裝修,買家具,幾個月里,整個人都累得皮糙肉厚的。誰能想到呢!偏偏這時候,老公又調至市里上班了。
然后我帶著孩子輾轉跟上。又開始到處看房,買房,裝修,那大半年,腰倒是累細了,但皮膚更糙了,人更黑了。
2019年,大寶已經高二。以為可以過點輕松日子了,卻意外懷上了二寶。說實話,想想騎個小摩托每天送大寶上學的那些日子,我就覺得特別累(開車太堵,還沒停處,沒小摩托方便,更累人)。
但懷上了就是緣分吧!感謝上天,二寶好可愛(也或許并沒那么可愛,只是每一個母親都認為自家孩子最可愛),每天把我心都融化了,覺得再苦再累也值。
但是,40歲的人了,體力已經大不如從前,反應遲鈍了,記憶力也減退了。偏偏這兩年的工作真是要命,經常要加班加點才能干完。每天單位、家里都讓人操心勞神。
特別是老公的工作,中午基本不回家,晚上經常在外隨便吃點就得回單位,九點能回來那是稀奇事!回來了,累得像條狗一樣,連陪二寶玩都打不起精神來,經常大半個月不食人間煙火的樣子,碰都不碰我一下。
所以,有時候半夜三更失眠,看著老公在旁邊“呼呼呼”睡得像頭死豬一樣,連二寶哭鬧半天都吵不醒,我就覺得心累,不知道活著的意義何在。
偶爾,找不到釋放的窗口,我便會讓思緒飛一會兒,天馬行空地想,什么時候,能有個貼心的大帥哥,讓他帶我裝×帶我飛,帶我重新點燃生命的激情,活在逍遙自在的童話世界里,活在愛情里……
這就是我覺得自己或許很愿意約的原因吧!在幻想的世界里,我不知道和不同的帥哥,在不同的場景里約過多少回了。我依偎在他懷里數星星,他摟著我看電影…等等。
不知道這算不算精神出gui?我覺得應該不算吧?
不過,反過來想想吧,老公也挺可憐的!我要是隨隨便便和別人去約會了,那他得多可憐?而我自己,那是多么地不負責任?
老公現在45歲的人了,他工作那么苦,倒不是想圖啥,就是擺脫不了苦命吧,到哪都能沾上一身的事。有人說這叫能者多勞,可關鍵沒有多勞多得啊,反倒比別人更多的責任和風險,也影響了副業的收入。
坦誠地說,我覺得和老公在一起的這20年,既短暫又漫長!很感謝老公,他一直對我很好。只是,隨著時間的沖刷,激情已然消失殆盡,愛情被歲月沖淡,最終變成了親情,生活越來越干巴而已。不知道別人家,是不是這樣?
但約會這事,想想就過了吧。幻想的那種愛情,只能是想想而已,現實中沒有!事實上,我也絕對不會邁出那一步,去冒險,去嘗試,去追求那一時的刺激!
因為,我和老公同甘共苦那么多年,我們有過激情四射,也有過浪漫溫馨,這就足矣!至少,這輩子我并不吃虧!不是嗎?
哪怕現在生活再怎么枯燥乏味,哪怕他已經膩我,都四十多歲的人了,我承擔不起風險與責任,輸不起,也瘋狂不來,這些都可以不說,但我依然愛老公,愛我們的孩子,愛這個家,這卻不允許我那么做。
丟了實實在在、看得見摸得著的愛,去追求那些無邊無際、淺薄輕浮的刺激,我沒那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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