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應注意安全第一
本文不分析老舊小區平層入戶加裝電梯。因為平層入戶能達到無障礙通行,對主體破壞相對較少。但也要堅持“知情、自愿”原則。
最近,無論是鄭州暴雨,還是爐縣發生六級地震,房屋倒塌傷死人的,嚴重損壞的,一般損害的房屋無疑都是預制板磚混結構。
司法部,住建部負責人在解讀國務院“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中,強調發布條例,為了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出臺條例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老舊建筑,農村民房未抗震設防。要進行鑒定,有價值的進行抗震加固,提高抗震性能。
本人已經根據預制板磚混結構的特點,根據“建筑抗震設計規范”的歷史上幾次修訂,給予了詳細分析。也發了關于“預制板磚混結構倒塌原因分析”的文章。預制板磚混結構不抗震,半層入戶加裝對主體結構,鑿墻開洞,鑿去樓梯間外窗,窗下墻,圈梁;影響主體結構抗震性能,防火性能;一旦發生地震,樓梯間梯段,墻體首先倒塌,造成房屋倒塌傷死人。這實際上是汶川地震發生后,“建筑抗震設計規范”為什么修訂的背景材料,修訂條文分析說明理由。是官方的結論。
當然,由于資本的力量,宣傳加裝電梯的文章很多,但除了什么解決老人懸空(半層入戶達不到無障礙,不知道如何解決輪椅通行無阻?),房屋升值;高層住戶也有看到政府補貼。也就是這個利,一點也不講有何弊?他們有意忽略國務院、住建部一直強調的“有條件”加裝的前提條件。
例如影響天然釆光,自然通風,噪音。本來設計無停車位的老小區,加裝后,出行不便、減少綠化、汽車位;影響消防車、救護車進小區。與主體不協調,有人形容像立碑。只有幾戶使用不經濟節約,30~60戶一臺才能合理。
更重要的,對主體結構安全確實有影響,有的加裝施工時,因房屋裂縫停工了撤走了,有的加裝一二兩年出現房屋裂縫了,有的四五年變危房拆除了;有的加裝電梯滲漏,玻璃自爆掉落,有的造成房屋滲漏。還有管道改移造成堵塞泛水上一至三樓了。更多的則是后期運行,無正規的物業管理,維保,各種風險,有的發生事故。各種費用分攤也不是低收入群體能承擔的。
我們打新冠病毒防疫針,國家堅持“知情,自愿”原則,小區發的材料二維碼手機一掃,出現“知情同事意書”,有“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最后是,我已閱讀以上知情同意書內容。有兩個選項:同意接種,暫不愿意接種。
加裝電梯不是公共利益,本質上也應類似于二類疫苗接種,也應該堅持“知情,自愿”原則。目前我國已有超十億人口完成接種。只要是安全可靠的,就一定會擴大接種率。同理,為什么不能講清加裝電梯的利弊?讓人們愿者上鉤,或飛蛾撲火?只要是真正惠民,何愁大家真正認識到后不躍躍欲試?
我們引用澎湃新聞的關于爐縣地震分析:“值得注意的是,遇難的何婆婆和羅女士所住的房屋都是預制板結構。南方周末曾在2008年汶川地震后反思過預制板結構的危害。該報導稱,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使用預制板蓋房子就像搭積木一樣,先砌好四面墻,然后把預制板兩端伸出的鋼筋搭在墻上,接著在樓板上再砌墻,然后再搭一層預制板……雖然在搭完預制板后也會用砼澆注,但這并不能把預制板搭在墻體上的鋼筋與墻體牢牢粘住。如果再沒有増加房屋整體性的技術措施,那么當遭受較強地震、兩堵墻以不同頻率搖晃起來的時候,預制板便會從固定較弱的一端甩開,砸向下層樓板,最終使房屋自上而下整體倒塌。”通俗易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