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專技人員在取得編制的前提下,符合條件是可以通過調任的方式調到行政機關擔任領導職務,登記為公務員。以副高為例,具備條件完全可以調到行政機關擔任正科級領導,這點是毋庸置疑的。
事業編調任行政機關政策條件
依據有兩點:一是公務員法。根據公務員法第七十二條規定,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符合條件可以通過調任的方式調到行政機關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或者四級調研員以上職級,置換為公務員身份。這是事業編轉公務員的主體依據。二是公務員調任規定。2019年中組部結合實際情況進行了修改,明確事業編調任行政機關的幾個基本條件,為事業編調任行政機關提供了技術遵循。
具體來說,事業編要調任行政機關必須具備以下幾個基本條件:1、在事業單位取得副科以上領導職務或副高以上職稱并且聘任到崗;2、年齡在45周歲以下,處級在50周歲以下;3、有接收單位,且接收單位有行政空編。
副高職稱能調任行政正科嗎?
答案毋庸置疑。
首先,副高職稱已經具備了調任的職務條件,這點在公務員調任規定中是非常明確的。
其次,副高調任行政機關具體擔任什么職務由調任機關或當地組織人事部門確認。理論上,副高對應行政副處,在副高技術職務上工作滿年限且學歷等具備條件,可以直接調任行政機關副處實職或四級調研員職級。這種情況比較少見,但現實中不是沒有。一般來說,副高職稱調任科級的比較多,多數以副科實職為主,也有不少直接調任正科實職的,主要集中在市一級以上機關。如果是縣級機關,副高調任最多是實職副科,不太可能一步到位直接擔任正科實職。
結論
副高調任行政機關正科公務員在政策方面沒有障礙,但是能不能調任取決于所在平臺和單位具體情況,受制于編制、崗位、學歷等多方面條件,最關鍵的是領導助力。有這個條件,一切皆有可能,反之條件再高也只是海市蜃樓,中看不中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