樸槿惠為什么要認罪?樸槿惠何罪之有?樸槿惠為什么要以認罪換自由?這樣交換來的自由有多少價值呢?樸槿惠案本來就是以法律的名義展開的一場勝者王侯敗者寇式的政治清算,所以顯得殘酷無狀,所以顯得欲加之罪。樸槿惠案既然是以政治手段開始,那必將以政治手段而結束。樸槿惠主動違心地認罪,那不就不打自招自證是個作奸犯科之徒?一個違法犯罪的人——即使是曾經的總統,還能博得起誰的同情呢?這不正好中了政敵的下懷嗎?所以,頭頂三尺有神明,心底無私天地寬,無罪就不能認罪,堅決不認,寧死不屈。樸槿惠表現很好,600多天來在監獄里堅強不屈有理有節的斗爭感動折服了無數人,即使經受了精神與肉體的折磨與煎熬,但她有骨氣,有氣節,決不妥協,絕不交易,任憑檢方蛋里挑骨,任憑法院畸形判決,她自巋然不動,儼然女神也!這就是樸槿惠,被絕望鍛煉了的樸槿惠,仍然是蒸不爛煮不熟響當當一顆銅豌豆,她是韓國憲政史上一位大寫的前總統——33年與333年的刑期對她而言有區別嗎?還有意義嗎?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韓國目前為何出現如此政治僵局?始作俑者到底是誰?文在寅也。坦率地說,這兩年來,韓國社會之所以被樸槿惠案而搞地烏煙瘴氣,文在寅也焦頭爛額,都是緣于他的心胸狹隘私欲膨脹與報復心切。他踩著樸槿惠的脊梁上位后,想把樸槿惠打進十八層地獄使其永世不得翻身。于是一上臺便祭出了“清理積弊”的獵獵黑旗,他原以為將兩個前總統樸槿惠李明博送進監獄,他就有了不世之功可載入史冊了;他原本以為在名譽上抹黑樸槿惠從精神上打擊樸槿惠就可瓦解她的意志,誰成想,干響馬的遇上了硬茬子,樸槿惠非但不屈服,還拼死抗爭,文在寅已沒了脾氣,檢方法院已自取其辱,千方百計地深挖構陷,傷害的只是法律本身。加之上百萬樸粉們堅持不懈的上百次集會抗議,百煉淬鋼,其社會影響也非常之厲,對文在寅的民意沖擊也非常之大害,凡事做過了頭就適得其反了,文在寅是既賠夫人又折兵,是雙輸。文在寅輸給了樸槿惠的意志,輸給了樸槿惠的民心。樸槿惠有大錯,褫奪了總統職務已讓她付出了慘重代價。這就足夠了。可是以莫須有的罪名把她送進監獄并處以苛刑,清算變了質,天日昭昭啊,真相定有大白于天下的一天!樸槿惠清楚,文在寅更明白。
文在寅現在面臨兩難境界:要么特赦樸槿惠,爭取政治和解,彌合人心。可是一則無臺階可下,二則樸槿惠不見得買帳。即使他良心發視出于公心特赦了樸槿惠,根據樸槿惠的個性,她定會洗刷自己的冤屈,假如樸槿惠登高振臂一呼,僅那百萬粉絲就會望風而動應者云集,再加上許多對文在寅不滿者加入進來,又一場燭光集會來了,文在寅能有好下場嗎?韓國社會能消停嗎?要么不特赦樸槿惠,繼續讓檢方深挖其余罪,就這樣拖著,可是他最多還有三年任期,然后呢?下一屆大韓民國總統還會是第二個文在寅的復制嗎?除非上蒼瞎了眼。假如是自由韓國黨的黃教安呢?樸槿惠被特赦是必然的。再然后呢?樸槿惠還是要洗刷自己的冤屈,還是要為自己的榮譽尊嚴而戰,一息尚存,戰斗不止。還是那句老話:種什么因得什么果,文在寅自己造的孽,只有他自己獨自承擔了。說不定,根據青瓦臺魔咒的定律,樸槿惠與文在寅會擦肩而過——樸槿惠出獄,文在寅進獄,二人偶遇于首爾拘留所大門口,彼此只有扭頭尷尬地一笑。一笑能泯恩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