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了2萬塊錢你可以報警處理,您要綁架她算綁架罪。
綁架罪,是指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認定綁架罪,可以從犯罪構成的四個方面出發:
第一,綁架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健康、生命權利及公私財產所有權利。
第二,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暴力”,是指行為人直接對被害人進行捆綁、堵嘴、蒙眼、裝麻袋等人身強制或者對被害人進行傷害、毆打等人身攻擊手段。“脅迫”,是指對被害人實行精神強制,或者對被害人及其家屬以實施暴力相威脅。
第三,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已滿十六周歲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
第四,主觀方面由直接故意構成,并且具有勒索財物或者扣押人質的目的。這里的財物應從廣義上理解,不局限于錢財,也包括其他財產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建議直接報警處理是最正確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