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因經濟糾紛問題所引發的訴諸法律案件非常多。但由于經濟糾紛案件在法院開庭審理前,無法對被告當事人一方采取強制措施,所以時常會出現被告方缺席出庭的情況。
針對這種情況,按照我國民訴法相關規定,經法院合法傳喚,沒有到庭參加訴訟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如果經過法院依法判決,對方還不還款。那么將會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法院判決后,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對方提起了上訴。在上訴期間,對方可以暫時不歸還錢,那只好等待二審判決。另一種情況就是對方在法定時間內并未提出上訴,判決生效后不管不問,也不履行生效的判決。
如果是判決生效后,對方拒不履行生效判決。那么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對其財產進行執行。申請執行要準備好以下材料;執行申請書,生效法律文書(原件和復印件,根據各個法院需要的份數來準備)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信息及通訊方式,被執行人的財產信息等。申請執行不用交執行費,立案后要經常與承辦案子的法官溝通聯系,及時提供被執行人的信息,以便于案件的順利執行。
同時,申請人還可以申請將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對方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等措施。此外,如果確有證據表明借款人有償還能力而拒不償還的,出借人(原告)還可以依法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借款人拒執罪。
以上程序看似復雜,其實操作起來很簡單。但對于是否能夠很順利、很快討要回欠款,那還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不過一般情況而言,欠款人一旦被列入失信黑名單,其生活各個方面將受到很大影響。很多人都會選擇及時履行還款義務,如果因不還款被拘留,甚至刑拘。那將更麻煩,所受到的懲罰也將會更嚴厲。
在構建和諧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今天。那些欠債不還的,最終將會失去誠信,甚至因此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人再窮,不要去坑害身邊的人。再難,不要說話不算數。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做事,永遠不要丟掉別人對你的信任。因為別人信任你, 是你在別人心目中存在的價值。人生路很長,自己別把路走窄了。把人做好了,什么都會有的。永遠不要透支身邊的人對你的信任,多一點真誠,少一點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