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同意撤銷強制執行申請,但可以選擇同意執行和解,即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要求被執行人按和解協議按期履行,如不履行,即時恢復原判決執行。
中國的社會盤根錯節,既然債務人求你撤銷強制執行申請,并承諾每月給你還款款額,說明債務人有誠心履行生效判決書。那么“得饒人處且饒人”,有理也讓人三分。你可以退一步,但不能退到撤銷執行申請,只能退到達成和解。在達成執行和解過程中,你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另外一些讓步,但要以你能接受的程度為限,超出你的承受力,堅決不接受。
訴訟的目的就是止爭息紛,握手和解。如果能通過執行和解,將案件順利執行,在你讓步的情況下維護了你大部分權益,我覺得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為什么我不建議你選擇撤銷強制執行申請呢?一旦你同意撤銷申請,被執行人壓力頓解,如果被執行人不按承諾還款,你再申請恢復執行,程序很復雜,很麻煩,而且會有相對較長的時間才能恢復,這樣做,對你很不利,因此,不建議你撤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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