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打官司越來越普遍了,有些簡單的民事糾紛,當事人自己就可以到法院立案打官司。
當事人到法院立案的步驟和程序一般如下:
一、事先寫好起訴狀,并按被告的人數復制相同的份數。
將身份證、戶口本等及有關證據材料也復印為與起訴狀相同的份數。
二、拿著上述材料,到法院立案大廳進行立案。現在有的立案大廳都實行叫號立案,所以說你先取到號后等待窗口叫號即可。
三、到立案窗口遞交有關材料,交立案人員審查。如果不符合立案條件,審查人員會說明原因,并告知補充材料的。如果符合立案條件,法院審查人員會讓當事人填寫原被告地址送達確認書等材料的。按照審查人員的要求填寫就行了。
四、預交訴訟費,按照審查人員交給的預交訴訟費通知書上的數額,到立案大廳交費處交納訴訟費,一般都是刷卡交費。交納訴訟費后,收取發票一聯留著自己,一聯交給審查人員附卷。
五、簽收立案通知書及有關法律文書,既完成了全部立案程序,回去等待法庭的通知就可以了。
寫得這么多,目的就是想提醒你所有的細節,其實立案并不復雜,希望對你有用。